发表自话题:成都贷款公司套路
随着网络支付的不断进步,网上租赁也逐渐成为年轻人的新宠,只需支付少额的首付便可租到手机、相机、笔记本、奢侈品等昂贵物品,由于信用租赁比信用贷款的管控宽松许多,义乌某贷款公司开始盯上信用租赁,一条完整的诈骗链由此而生。
2020年3月24日,小超(化名)来到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去办理贷款,结果被人忽悠在某租赁网站上租了一只苹果手机,“我只知道自己办理了贷款,不知道自己还租了一只手机,都是他们贷款公司帮我操作的,现在时间到了,租赁网站催我还手机。”
事情还要从2019年3月份说起,资金短缺的小超经朋友介绍,来到北苑街道某金融公司办理信用卡,但是由于其征信太差无法办理,于是该公司老板金某建议其在网上贷款,急需用钱的小超没多想欣然答应,当场将身份证及手机交给金某处理。
(平台界面)
据小超回忆:当天金某为其办理了5000额度的贷款,事后让其每月还款538元,还满12个月便可。小超临走时,金某还特意交代,“贷款申请期间,你会收到一个快递,待快递到了你通知我,我来拿后就可以把钱给你了。”
2019年3月21日,小超果然收到一快递,金某拿走快递后也迅速将4200元转至小超账号(已扣除手续费800元)。此后,小超也按期还款,可是到了今年3月份,小超接到了某手机租赁网站打来的一个电话,对方称一年时间到了,让其归还手机。小超一开始不明所以,称自己没有租赁手机,后来在对方的解释下,小超意识到自己被金某骗了,赶紧来派出所报案。
(小超以为自己每个月还贷,实际是在支付租赁的服务费)
接到报警后,福田所办案民警立即就金某的身份展开调查,小超报警同日,福田所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金某。
经审讯,金某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金某交代,2018年11月,其与朋友刘某合开了一家金融贷款机构,其负责拉客,刘某则负责具体操作贷款,2019年3月中下旬,刘某因私人原因回去温州老家。
在此期间,小超来到金融机构贷款,于是在刘某的远程指导下,其利用小超身份信息及手机成功在某某机平台租赁了一台苹果手机,租赁成功后对小超谎称成功申请贷款5000元。这样,待其收到手机后就可将手机转卖套现。
金某还交代道,其帮小超在平台上租赁了手机后,为防止小超发现,特意将该租赁app卸载,待其收到手机,以11650元转卖后,将其中的4200元转给了小超作为贷款,直接隐瞒其租赁手机及12个月后需返还手机事实。
金某称自己一共骗了两个人,由于生意不好,公司在去年4月份就关门了,自己和刘某已经拆伙了。今年1月份,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萧山警方抓获,目前正羁押在萧山看守所。
现犯罪嫌疑人金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义乌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
1、如果确有资金需求,应到具有资质的正规金融部门办理贷款。
2、谨慎进行网络借贷,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警惕他人代操作的行为。
3、一旦发现被骗,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
义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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