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个体工商户app下载
为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渡过短期难关,经瓯海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在瓯海区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住所地在瓯海区且登记机关为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上述2019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没有任一不予补助情形的,均可以进行自主申报。
二、补助条件
(一)小微企业补助条件
1.小微企业的界定。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判定标准》(GS46—2018)的企业。
2.补助条件。2019年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特定行业。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等行业的小微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①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1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
②今年1-5月用电量同比减少10%以上的;
③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2)特别困难。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列为补助对象:
①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
②今年1-5月用电量同比减少20%以上的;
③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
(3)特殊价值。被认定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隐形冠军和“品字标”企业以及传承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的小微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①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②今年1-5月用电量同比减少10%以上的;
③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4)特别贡献。属于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等行业的小微企业,截至今年4月底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比2019年年底数量增加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二)个体工商户补助条件
1.个体工商户的界定。个体工商户,是指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依法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个人。
2.补助条件。2019年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特定行业。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今年1-4月有纳税申报记录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2)特别困难。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列为补助对象:
①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20%以上或双定户定额下调的;
②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
(3)特殊价值。被认定为传承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等传统文化的个体工商户,可列为补助对象。
(4)特别贡献。属于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截至今年4月底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比2019年年底数量增加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三)其他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个体工商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个体工商户不纳入补助范围。
三、不予补助情形
(一)小微企业不予补助情形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小微企业,一律不予补助:
1.吊销未注销的小微企业;
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小微企业;
3.未在6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或已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但为“全零申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经营性指标均填写为0)的小微企业;
4.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小微企业,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严重失信名单的小微企业;
5.列入省市场监管局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省人力社保厅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的小微企业;
6.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小微企业,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小微企业;
7.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工业小微企业;
8.小微企业库中的国有企业;
9.分支机构。
(二)个体工商户不予补助情形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一律不予补助:
1.吊销未注销的个体工商户;
2.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
3.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个体工商户;
4.列入省人力社保厅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的个体工商户;
5.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个体工商户,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个体工商户;
6.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个体工商户。
四、申报时间
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0年7月19日24时止。
五、申报流程
1.申报对象先登陆“查询链接”(https://sepu2z7ed/f/5f0ff72cebe0),查询是否满足初步条件,查询后可登陆“自主填报平台”(https://sepu2z7ed/f/5f0f2005aaeebb)在线提交申请。亦可识别文末二维码查询填报。
2.申报后进入核查联审程序,核查联审通过的名单将于7月21日前在瓯海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ouhai./)上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予以发放。
六、补助兑付
公示结束后,补助对象须在7月25日18时前登录“小微通”平台,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确权身份,核实、补录相关信息,启动线上兑付(“小微通”平台进入和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电子营业执照申领流程详见附件2)。
七、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使用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应优先用于以下支出:
(一)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二)支付生产经营房屋租赁费;
(三)支付生产经营性贷款利息;
(四)支付生产经营性水电气等费用;
(五)其他符合纾困政策的相关支出。
八、咨询电话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梧田市场监督管理所:
南白象(茶山、三垟)市场监督管理所:(、)
仙岩(丽岙)市场监督管理所:()
娄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潘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郭溪市场监督管理所:
瞿溪(泽雅)市场监督管理所:()
新桥(景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区税务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商务局:
区经信局:
瓯海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附件 1
小微通企业端操作指南
网页版
一、登录
1.在网页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输入以下链接(https://oauth.zjzwfw./login.jsp)
2.登录:
1)选择法人登录,输入登录的帐号和密码;
2)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用电子营业执照APP、支付宝、扫“政务网--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出示的二维码,选择对应电子营业执照,输入密码(初始密码为),点击确认登录,若提示“移动端授权成功”,移动端工作完成,转至PC端。
3.在“主题集成服务”下点击“小微通”,即进入小微通应用。
二、兑付补助
点击导航进入兑付补助页面--阅读补助申请须知--确认信息(核对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等)--处理完成。
(如有问题,可点击“不知道怎么兑付,点我”按钮,查看企业端操作手册。)
移动版
一、登录浙里办APP
下载并打开手机里浙里办APP,输入帐号(身份证、手机号、用户名),点击登录按钮,再输入帐号密码,登录成功。登录后,进入“特色服务--‘浙里亲清’营商专区”页面,下拉到“企业综合服务”,选择“小微通”。进入小微通首页,点击页面“已开启”按钮。
二、兑付补助
点击在线兑付后,验证电子营业执照,进入兑付界面--阅读补助须知--确认信息(核对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等)——输入手机号码——点击确定。
附件 2
电子营业执照申领操作指南
一、小程序安装
方式一:用扫“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二维码(或小程序码)安装。
(备注:把二维码或小程序码贴进来)
方式二:中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安装。
下载步骤:点击下载执照--输入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点击确认--点击允许--点击授权验证--人脸识别检测--点击开始数数字--授权成功后选择企业登记地(浙江在最底部)--到可下载执照列表页面--点击选择对应企业--点击下载。
二、支付宝小程序安装
方式一:用支付宝扫“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二维码安装;
(备注:把二维码或小程序码贴进来)
方式二:支付宝中搜索“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安装。
下载步骤:点击下载执照--身份验证—同意并认证--人脸识别--选择企业登记地(浙江在最底部)--到可下载执照列表页面--点击选择对应企业--点击下载。
三、APP 安装
1.苹果手机安装方式有两种:
(1)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打开App Store下载并安装;
(备注:把二维码或小程序码贴进来)
(2)在App Store搜索“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并安装;
2.安卓手机安装方式有三种:
(1)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安装;
(备注:把二维码或小程序码贴进来)
(2)在手机自带的应用市场中搜索“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并安装;
(3)在“腾讯应用宝”APP 中搜索“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并安装。
注意事项
1.如果是办事人下载执照,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先下载执照并授权给办事人,办事人才有下载和使用的权限。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管理员、办事员,其中管理员权限较大,可办事项多。办事人可以选择全业务授权,或者选择精准授权(电子政务--市场监管--统一身份认证)。
2.如果遇到人脸识别不通过的情况,可以退出重进应用,或者切换至电子营业执照其他应用。
3.法定代表人是非大陆籍,需要走窗口扫码下载途径。
4.执照初始密码为。
5.执照下载后,可下载执照列表不会显示此数据,可以在“查看已下载执照”查看。
6.执照删除或小程序删除后需重新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7.应用首页右下角使用帮助中可查看操作指南等帮助信息。
(内容来源:瓯海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办公室。本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内容为作者观点,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文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转载目的在于学习分享与传递更多信息。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更正或删除相关内容。本公众号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喜欢你就戳戳大拇指吧!
标签组:[企业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纳税]
关于组织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7-15
2021-03-05
2021-01-28
2020-09-15
2020-09-15
瓯海区关于开展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补助申报工作的通告
2020-09-15
补助来了!符合条件的海盐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快来申报(内附申报流程)
2020-09-15
2020-09-15
2020-09-15
202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