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2020短期贷款平台
02
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组织
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既是国家资助政策的要求,也是广大学生的一种权益。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立自强观念,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
(二)在校生申请(6月15日至9月1日)
贷款信息及数据由申请贷款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n)自行录入。
1.首贷学生:
学生本人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线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填写家庭信息居住地址栏时,按照省、市、县(区)、乡(镇)、村组(街道、楼栋门牌号),务必填写完整。
2.续贷学生:
(1)通过在线系统填写本人续贷声明(100字以上),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等情况,并提交续贷申请。各学院经办人登陆贷款管理系统进行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真实、积极向上。
(2)每年至少2次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3.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
(三)上报贷款需求额度预测(9月8日前)
各学院通过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20-2021学年度贷款需求额度,9月9日前,学校汇总后上报教育厅。
03
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基本条件及要求,对学生的贷款手续和家庭住址等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查,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与学籍信息一致,对于信息不一致的学生不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各学院要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和日程安排,坚持“应贷尽贷”原则,加强宣传动员,扎实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15日
本期编辑:赵海龙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标签组:[国家助学贷款]
关于组织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7-15
【教育】每年最高12000元,我省2020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即将发放_家庭
2020-09-26
2020-09-18
2020-09-11
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国家助学贷款等相关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0-09-11
2020-09-11
2020-08-31
2020-08-26
2020-08-25
2020-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