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金融、医疗等领域,8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浙江人的生活

首页 > 时事 > 正文 2020-07-31

发表自话题:一千元秒过的贷款平台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因数据获取协议或者知识产权保护等禁止开放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放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

前款所列的公共数据,依法已经脱敏、脱密等技术处理,符合开放条件的,可以列为无条件开放类或者受限开放类公共数据。

进一步深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自8月1日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规定的浙江省医疗收费票据式样和横版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并行使用。

各医疗机构在结算医药费时,默认提供竖版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按需提供对应的竖版纸质财政票据换开服务。患者有特殊需求的,可申请提供横版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横版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不提供换开纸质财政票据服务。2022年1月1日起,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一般不再提供对应的纸质财政票据换开服务。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设区的地市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本区域医联体建设规划,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整合网格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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