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子公司信托贷款纠纷案被驳回起诉

首页 > 财经 > 正文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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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申万宏源子公司信托贷款纠纷案被驳回起诉 来源:资本邦

11月24日,资本邦获悉,港股公司申万宏源(06806.HK)发布公告称,关于子公司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申银万国创新)诉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等信托贷款纠纷案,近日,申银万国创新收到该案件初审裁定书,法院裁定驳回其起诉,待后续查清相关事实之后,申银万国创新可依法向法院再行主张自己的权利。

据悉,2016年1月和2016年4月,原告(申银万国创新)作为委托人和受益人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光大信托)作为受托人签订信托协议,约定原告交付信托资金合计人民币3亿元于光大信托,指令其向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简称中科建设)发放信托贷款。

2016年1月和2016年4月,光大信托公司作为贷款方与中科建设作为借款方签订哈同,将信托资金合计人民币3亿元出借给中科建设。

同年1月,中科龙轩工程项目管理海安有限公司(简称中科龙轩)作为出质人与光大信托作为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将中科龙轩对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海安经管委)享有各期应收账款质押给光大信托公司。

依据约定,中科建设应当于2018年6月11日偿付2018年第二季度贷款利息。但是中科建设到期未支付前述利息。

经光大信托及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未支付,构成《贷款合同》项目下违约,应当依据《贷款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为此2018年9月10日,光大信托向中科建设宣告其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于2018年9月13日构成加速到期。

2018年9月13日,光大信托与原告合意终止信托并将其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等全部权利转让于原告。

申万宏源对此表示,上述诉讼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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