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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定陶人 2019至2020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马上开始办理啦!请仔细看这里!
定陶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办理2019-2020学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为做好我区2019至2020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集中现场办理时间
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9月12日。
二、贷款办理地点
定陶城区东丰路中段,第二实验中学(原博文中学)院内。
三、贷款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校、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续贷学生和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直接纳入对象范围。
未进行预审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学生书面承诺代替其家庭所在地镇、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四、贷款额度
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五、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展开全文(一)网上申请
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需填写“续贷声明”,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并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1份;
(二)现场办理
1、首次贷款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办理地点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3)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2、续贷
(1)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可共同或其中一人到场办理,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原件。
(三)高校录入回执
学生持资助中心打印出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六、友情提示
办理过助学贷款已经毕业的大学生请你务必及时偿还利息或本金,否则逾期不还将被纳入银监会征信系统黑名单。
七、咨询电话
0530-
八、公众号
菏泽市定陶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公众号二维码:
菏泽市定陶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7月25日
来 源: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
标签组:[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 [生源地] [信用办理] [定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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