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本月8日起,武平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40万!_购房

首页 > 社会 > 购房 > 正文 2020-12-10

发表自话题:龙岩哪里有借款个人的

原标题:权威发布:本月8日起,武平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40万!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支持刚性购房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抑制投机性购房,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将在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漳平市购房的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

(二)借款申请人无法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银行收入流水的,可按上一年度公布的本地区最低月工资认定其收入。

(三)取消对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可贷额度限定的规定。

(四)借款人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一次性归还本息的贷款以及信用卡负债不计入借款人负债。借款人月应还款额按信用报告中已有各项贷款剩余期限超过一年的贷款月应还款额和本次公积金贷款月应还款额之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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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职工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外购建自住住房或偿还福建省外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或配偶购建房时在购建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以社保或公积金缴交证明为准,与直系血亲含其配偶共同购房的,可提交直系血亲含其配偶购建房时在购建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以社保或公积金缴交证明为准。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不得办理公积金提取。

(二)取消《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知》(龙房公委[2017]4 号)中“借款申请人购房提取公积金时,其个人公积金账户需留存近6个月缴存额”的有关规定。

(三)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交易两次以上的,只能办理1次购房提取公积金手续。

三、本规定自2019年4月8日起施行。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30日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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