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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用钱?找我啊!”古代的抵押贷款机构——典当行

时间:2015-03-30 10:47来源:吉林文史出版社 作者:俆潜点击:178次     典当行与佛教
中国的典当行起源于佛寺,与佛教寺库经营“质库”有不可分割的深刻的文化渊源和历史原因。范文澜先生认为,典当行应当起源于南朝的佛寺。那时,梁武帝笃信佛教,曾三次舍身到同泰寺出家,每次都要公卿大臣凑足一万万钱或两万万钱将其赎回。官僚富豪也竞相把他们的私蓄托僧尼保管,寻常百姓则认为寺院神圣不可侵犯,也丝毫不敢赖债或盗窃寺院财物。此外,政府还给予僧尼种种优待,如免役、免税等。这些都使寺院财产迅速膨胀,堪称“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这些财富远远超出了日常开支所需数目,于是,寺院将余钱以抵押的方式有息地借贷给需要接济的人,这样,既可以扩大佛教的影响,又可以稳固地增值财富。“长生库”制度也就产生了。
不过,佛寺大规模地普及典当制度应该是在北魏时期,这段时间是典当行形成的关键时期。北魏时,文成帝笃信佛教,国家和民间大量的财富涌入寺院,寺院的经济基础得到极大的加强。寺院用除去生活开支的余钱为本金,“俭年出贷,丰则收入”,既“救济荒年”,又“出息取利”,其收益纳入僧团的库府“无尽藏”中。当时寺院的借贷,既有质举,又有“举贷”(无须物抵押的借贷);贷出的既有现金,也有实物(如谷物、杂物);出贷时既有立契画押的,也有不立字据的(对信徒),利息有高达百分之百的(“倍称之息”),亦有分文不取的(慈善性的)。寺院援用这样的方式,取财于信徒,又“回转求生”于众生,再用一部分钱财供养佛祖,佛祖又普度众生,众生又布施钱财给寺院,“反复回转,无穷尽也”。
在宋代之前,由于灭佛运动的开展,僧办典当行也随之遭受到严重的打击,但在宋元时期,由于佛教的复兴,僧办典当行也就再次兴盛起来,并与官办典当行和民办典当行一起,呈现出势均力敌、平分秋色的态势。
寺院在开办典当行之初,可能确实有慈善救世救民的初衷,因为创建之初设置有利息分文不收的借贷,但是到后来,从无数皇室贵族、官僚典商们唯利是图、竞相出资开设典当行的历史状况来看,后世的僧办典当行也逐渐发展成为取财生利的工具。宋代的大诗人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对寺院从事典当行经营活动的目的表示了质疑:“今寺辄作质库钱取利,谓之长生库,至为鄙要。……庸俗所为,古今一揆。”意思是,宋代佛寺纷纷设置“长生库”的目的实际上是为了谋财争利,丧失了佛祖淡薄名利的脱俗之心。事实上,在唐代以前,典当行一直是由寺院独揽经营的。
由于关于宋元时期的典当行经营习惯等细节的资料比较少,所以当时典当行的各种风俗和运作程序都无法考证。但是,由于这个行业具有代代继承、沿革的特点,我们或许能从明清时期的典当行经营习惯中,推断出一些宋元时期该行业的细节特点。

典当行的招牌
典当业专门用以作为行业标志的招牌、当幌是独行专有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文字招幌;另一类是形象招幌或标志招幌。在迄今所知的典当业的招幌中,文字招幌先于实物招幌和标志招幌出现,典当中的文字招幌是直接在木牌上写上表现本行业经营内容的“典”“质”“押”之类单字,然后将木牌挂在墙、屏等醒目的位置,来招揽顾客。
曲彦斌老师的《中国典当史》一书记载:明清时,由于质铺多称为“典当”或“典当行”,在铺门前挑挂两面大书“当”字的木牌,成为一时的行业习惯。另外,典当行在挂招牌的时候要格外小心,招牌不得落地,否则便认为晦气、不祥。

典当行的设施
根据高叔平的《旧北京典当业》记载,为了避免街上的喧闹之声和保护典当财物的人的隐私,维护他们的人格尊严,旧时典当行的大门内,常常要陈列一个足以遮掩成人的大屏风。在对外的营业室,迎门设置柜台,柜台高达一米五六(有的甚至高达两米)柜台高的原因是怕顾客情急斗殴。由于柜台太高,所以在柜台内要设置踏板,踏板有的高四十厘米左右,有的甚至更高,这样,柜台里面的人就会比柜台外面的人高出许多。柜台的后面有门,在后门外还有一个照壁,照壁顶部放着一个悬龛,龛内供奉着三尊财神,即赵公元帅、关夫子和增福财神。照壁前设有一条桌,通称大桌,是放置取赎单据(当票)、登录本(花取)等的办公桌,两旁有条凳,以备一般店员休息之用。照壁后面放置一张比通常床铺大而高的木床叫“卷当床”,床头备有成束的麻绳。此种麻绳叫“钱串”,是在整理和叠卷所进的衣物时用的。照壁两边,一边近墙角摆放账桌,账桌后面是宽大的座椅,这就是账房先生(帮账)记账、开当票、签小号、穿号、算账等的办公桌。靠近账桌,另有一张柜橱式的桌子为管钱桌,是管钱的(出纳员)办公之处。另一边设一桌两椅,名曰客座,是经理人座位。踏板上,分左右设置四个高凳,是营业员按等级定座的坐位。此外,柜台外面门楣上挂有“望牌”,两边墙上还挂有“过五牌”和“过半牌”。一般柜房设施都是如此。

典当行的人员
明后期,典当中的职位设置及其分工情况基本成熟。典当行中有“东家”“当家”“外缺”“中缺”“内缺”“正账”“学徒”“更夫杂役”等。其中,“东家”是典当行的所有者。“当家”,是东家之下的总管,掌管典当行内外事务,如任用职员、分配工作、查阅账目、评定贵重当品、代表出席当估公会等。“外缺”则专管柜台上营业,又分为“头柜”和“二柜”。“头柜”也称“大掌柜”,如果当品价格很贵,则要请“当家”评定,计算赎当利息的“二柜”即为“头柜”的副手。“中缺”,根据柜台交易,按其唱述内容,负责书写当票,清理当票,将收当物品打包、挂牌等项事务。“内缺”,专管柜台内的事务,内缺共有四个。“学徒”,典当行的学徒虽地位低,却掌管钱财事务,他们每天从账房领取营业资本,支出现款并收受赎当本利,晚上交回账房,此外,还协助包封达传送当品等。“打更”,除巡视执更任务外,可协助包封达安排放置当品。

典当行的行话
明清时期,典当行行业中已经十分流行使用隐语行话,交易中同事间对相关银钱数字多用暗语代替,由此可见,在宋元时期典当行行业就应该有行话出现了,但是由于历史久远,无从考证,只能从明清时期的典当行行话中推测一二。据曲彦斌老师的《中国典当史》记载,清末民初称袍子为挡风、马褂为对耦、马甲为穿心,裤子为叉开、狐皮和貂皮为大毛、羊皮为小毛、长衫为幌子、簪子为压发、戒指为圈指、耳环为垂耳、烛台为浮图、桌子为四平、椅子为安身、珠子为圆子、银子为软货龙、金子为硬货龙、古画为彩牌子、宝石为云根等等。在王子寿先生的《天津典当业四十年的回忆》中也讲到:数字可以用隐语表示,如“道子”是一,“眼镜”是二,“炉腿”是三,“叉子”是四,“一挝”是五,“羊角”是六,“镊子”是七,“扒勺”是八,“钩子”是九,“拳头”是十。为了将质物贬值,典当行在收进当品的时候,都会将好说成次,将新说成旧,将贵重说成低贱,将完整说成破损,例如:只要是衣服,他们都要说“破”;皮毛则说成“虫吃破光板”;书画说成“烂纸片”;翡翠说成“硝石”等等,而且会在当票上写明,这明显是压榨当户的一种手段,但是如果当户真的是急需用钱,也就只好任凭他们这样做了。
在典当业中,除了流行行话,还使用着一种非语言的标志语,即暗记。如果当户坚持高价,不能达成协议时,他们知道一定要往别家去当,照例把所当的衣物整理包好。但是整理当中,他们会做一些记号,一般是:上身衣服,在折叠的时候,把一个袖子反叠,袖口朝下;裤子折三折;金货用试金石轻磨一下;表类就将表盖微启一点。这样第二家一看,心里就有数了,所给出的当价与第一家不会相差多少。因为典当行给价,都是有一定标准的。

典当行的运作
典当行的业务中,对于抵押品的鉴别、当价规定、放款手续、押品保管、赎当手续等都有比较严密的规定。最受欢迎的当品是衣服、首饰、金银器皿,其次是古玩、字画、杂项、家具等。接受当品的标准是:易于保存,易于转卖。由于对当品只能详细品评,不能损坏,因此鉴别工作比较复杂,也就对典当行经营者有很高的要求。因此,“外缺”必须有一定的阅历和丰富的经验,一旦接受假货,典当行就会有损失。
评定当价则是以四条标准来进行的:价值高的当品、易保存的物品、预料必赎的物品、易于出售的物品,都会当价高些,否则,当价就相对要低。在当物的给价方面,一般当物,以现有价值的一半给付当价。
典当行放款的期限,有六个月、一年、二年等,利息一般以月为单位计算,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也有宽限规定,称“顶五过顶”,即一个月后不超过五天,则不计当月利息。
双方达成协议后,“头柜”高声吆喝当品类别、颜色、当价等,同时,另一边已经写好当票,编号登记了。这时,学徒将当款放在桌子上,“头柜”将当品交到后面去保管,然后将当票和当款交给当主就可以了。赎当时,当主持当票交于柜员,柜员唱念字号、品色、当本,然后将当票交正账核对,后交色封达或首饰房根据当票取出当品,交当主检查,无误后由柜员将本利算清,当主付足本利后,可将当品带走。柜员将本利和当票交学徒登记入账。
典当行的会计账簿很详细,名目繁多,分为:万金账、日用账、薪俸账、存款账、估衣首饰账、花取账、管钱账等等。

典当行的行规与行会
在宋代,典当业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行规和行会。宋人吴自牧在其《梦梁录》中说:“凡顾倩人力及干当人,如解库掌事,贴窗铺席主管,酒肆、食店博士、铛头、行菜、过买等等,俱各有行老引领。”“行老”又谓“行头”,就是行会组织主事的头目。这句话是说:南宋时,京都临安的典当行中如果要雇佣人力店员,都是要由典当行行会中的负责人介绍推荐的。另外,据宋末元初的赵素所撰写的《为政就要》中记载:“司县到任,体察奸细、盗贼、阴私、谋害不明公事,密问三姑六婆,茶坊、酒肆、妓馆、食店、柜坊、马牙、解库、银铺、旅店,各位行老,察知物色名目,多必得情,密切报告,无所不知也。”这句话中的“解库”就是典当行,当时典当行的行业头目,不仅在雇佣人力店员这种小事情上都要亲自过问,而且还有检察、监督本行业各种事务的权利和职能。显然,在这个时期,典当行行业不仅形成了自己的行会组织,还形成了行业规则。典当行行业行会组织的形成和确立,是宋元时期典当业繁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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