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领域网贷大数据报告(附67项政策文件) | iCourt_质押

首页 > 财经 > P2P理财 > 正文 2020-12-18

发表自话题:大数据不好哪个平台可以借钱

从上方的年份分布可以看到,随着人们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认识加深,自 2013年开始,网贷开始了爆发性的增长,蓬勃发展。同时伴随文书公开,案件数量基本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2.地域分布

在实务中,不少 P2P 平台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展业务,特别是采取 P2N 模式的,除了在线上进行相关经营外,还会在当地设立门店或和当地第三方机构合作,派人实地考察抵押物状况和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等。因此,网贷开展业务一般都会受地域经济发达的限制,尤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经济发达的城市会发展的更好,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城市的存在着价值大,处置变现快,流通性强的资产,如不动产、车子等。

3.行业分布

从上面的行业分类情况可以看到,互联网金融纠纷当前的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自 P2P 网贷诞生以来,一直以其创新性和先进性吸引公众眼球,在国家鼓励和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的大背景下,P2P 网贷经历了“野蛮式”的生长发展阶段。

4.程序分类

从上面的程序分类统计可以得出涉及此类纠纷下当前的审理程序分布状况,其中一审案件有13598件,二审案件有1114件,再审案件有100件,执行案件有2824件。并能够推算出一审上诉率约为8.19%。

5.标的额可视化

从合同纠纷当中涉及的标的额数据可知,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下的案件数量最多,占合同纠纷案件总量超过95%。

6.审理期限可视化

通过对审理期限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的审理时间更多处在30天以内的区间内,平均时间为78天。

三、P2P车贷业务中的相关问题

现今,由于法律的滞后和空白,P2P 车贷业务在实务操作中面临一些障碍,需更多法律实践。

1.重复抵押问题

目前 P2P 车贷业务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是重复抵押,甚至是多次抵押。从车辆抵押或质押来说,一方面,平台采取抵押的模式放款,却并没有到车管所将汽车办理抵押登记,由于车辆尚处于自由控制状态,借款人又将该车辆再去抵押或质押获得融资,使得先前设立的抵押权不能得到有效实现,也就是说,一个标的物进行了两次的担保,获取资金的数额并非建立在剩余价值的基础上。另一方面,平台采用质押的模式没有严格控制好质押的车辆和相关的证照,贷款人用同样车辆再去抵押或质押,使得先前的质押权不能有效设立或存在瑕疵。由于重复抵押或多次抵押的情况下,当借款人发生逾期时,平台想要实现担保权利却层层受阻,使得债权的回收增加了成本。也正是如此,取得经过二次抵押车辆的担保物权的平台,在借款人逾期后,也不会以合法形式直接处理车辆,而是采用更高效的方式直接把车处理,通常是把这些车辆放到黑车市场交易。

在这方面,法律对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也使得各大网贷平台在处理抵押车辆时较为混乱。

以行内俗称的“二押”为例,二押是指借款人以汽车为抵押物先办理过抵押贷款,抵押权登记在出借人A名下,由于抵押不需要转移占有,借款人继续占有该汽车(此时的抵押称为“一押”,通常是在车管所办理抵押手续、安装GPS和质押证件、签署委托买卖协议),后来又把该汽车以质押的方式向另外的出借人B获取借款,汽车转移给出借人B占有(此时的质押称为“二押”,二押公司通常自有车库,有专人看管和质押证件,如汽车销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购置税单、保险单、备用钥匙等)。当车主(借款人)无法还款时,抵押物的这种重复抵押必然导致办理过一押的公司和办理过二押的公司相冲突。比如借款人(车主)在办理过一押后,获得出借人评估价8折的借款资金,之后借款人又在另一个出借人办理二押,又获得了评估价5折的资金。当借款人逾期无法还款时,一押和二押公司在实现各自的担保物权时相冲突,由于二押公司实际上掌握着车辆实物,所以更加有主动权,通常不会理会一押公司的利益,直接将该汽车投放到二手车市场变现。现实中不少专门做二押的公司通常会租用一个较大的停车场地来保管这些车,而一押公司为保护自己的抵押权,通常也会进入二押公司的停车场地进行抢车。二押公司在做二押时,通常是知道标的车是已经做过一押的,还会把一押公司秘密安装在汽车上GPS也拆除。实践当中,一押公司面对这种情况也没有很好的应对方法,通常以损害二押公司利益的方式即直接把车拖走,由于两个公司对标的车都主张各自的权利,且都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因此即便报案,公安部门也是要求协调为主,要求一押公司赔偿二押公司在进行拖车时损害财物的损失,极少类似案件能够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上去处理。

2.抵押登记问题

P2P车辆抵押贷款业务中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债权人和抵押权人不一致,面临抵押登记的问题。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P2P 车辆抵押贷款业务中,为了保障投资者(出借人)的权益,车辆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无法对抗已登记的第三人。线下一对一的民间借贷,如果以车辆办理抵押登记,不存在问题。关键在于 P2P 车贷业务中,其每笔借款的投资人都是几十人甚至上百人,而且这些投资人分布在全国各地。此外,有些允许债权转让的平台,还涉及到投资人可能随时都会发生变动的问题。现行的法律要求抵押权人与债权人一致,因此难以要求众多的投资人一起去办理抵押登记,P2P 车贷抵押登记便无法顺利完成。

现阶段 P2P 无法直接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部门(一般为车管所)不认可电子签章,很多 P2P 平台出具的借款合同签章形式都是电子签章,抵押登记部门无法有效考量其真实有效性。实践中,有些地方的抵押登记部门认为,如果要办理 P2P 车贷的抵押登记还需要出借人和借款人的签字合同和身份证,或是出借人的授权委托书,而授权委托书也需要其本人签字。因此,办理抵押登记是当今 P2P 车贷业务流程中的一个难点。

实务中,很多抵押登记部门不允许抵押权人与债权人相分离,严格执行将会导致 P2P 平台车贷业务中无法办理抵押登记,而在有些地方却允许相分离。下面简要介绍允许抵押权人与债权人相分离情况下实践中的解决办法。

一种是将抵押权登记在平台或其关联公司/个人名下,在这种模式下,债权人与平台或关联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平台或关联公司代为持有债权人的抵押权。名义抵押权人为平台或其关联公司,实际抵押权人为投资人。另外一种是将抵押权登记在具有放贷资质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名下。因为有些地方认可具备金融牌照的上述公司具有抵押权人资质。

四、P2P房贷业务中的相关问题及风险防范

(一)P2P房贷业务中的相关问题

1、房产抵押中的抵押率问题

既然是以房产作为抵押物申请借款,出借人需根据房产的价值做出贷款的额度,即出借人基于风险考虑的需要愿意出借的金额,自然要对房产的价值进行估算,此时一般会请第三方房产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但事实上,出借人并不是以评估的价值向借款人出借同等资金的,此时出借人出于风险防控的需要,一般按照抵押率来做出贷款额度,通常会低于评估价值。从P2P房贷业务的行情来看,抵押率一般为70%。抵押率的计算公式为:抵押率=贷款额度÷抵押物估价×100%。假设借款人的房产评估价值为100万元,那么按照抵押率70%计算的话,出借人愿意出借的贷款额度为100万*70%=70万。通常情况下,出借人是不愿意调高抵押率的,70%的抵押率是行业内认为控制风险较为合理的水准。抵押率过高,则会给出借人带来较大的房产变现压力,如果实际变现的价值远低于评估价值,则使出借人的债权无法完全实现。抵押率低可以保证房产价值高于借款金额,保障出借人的债权;但抵押率过低,又无法满足借款人的足够资金需求,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因此,70%的抵押率较好地平衡了出借人与借款人的担忧和顾虑,既能够最大程度满足借款人的资金需求,又能够很好地保障出借人的资金安全。

当然,70%的抵押率也不是绝对的,抵押率也受以下几种因素的影响:(1)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如果借款人信用状况较差,则会直接导致抵押率降低。(2)贷款的风险。一般来说,贷款风险越大,抵押率越低;贷款风险越小,则抵押率越高。(3)抵押房产的状况。如果抵押的房产所处一线城市的核心地段,则处置变现相对容易,流通性相对较高。此外,房产的产权性质、建造年份、房产用途等也会影响抵押率,比如,个人住宅的变现能力通常比较强,抵押率较高。(4)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越长,出借人面临的风险较大,相应的抵押率则会低;贷款期限越短,抵押率会高。从P2P房产抵押行业来看,抵押贷款周期一般在三个月到一年之间。

2、关于线下抵押登记问题

我国对不动产的抵押以登记生效主义为原则,即像房产这类的不动产,除了需要签订房产抵押合同外,还需要到专门的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才能设立和生效,并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 P2P 房产抵押贷款业务中,为了控制风险的需要,根据相关的业务流程,需要在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才通过平台进行网上发布借款标的,问题是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投资人还不确定,也不知道该标的有多少投资人,即使能够确定投资人,也不可能将成百上千的投资人聚集在一起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机构也不可能将抵押权同时登记在这么多的投资人的名下。

显然,P2P 房产抵押贷款在线下办理时遇到了诸多障碍,从法律层面来看,房产的抵押登记也只能登记在债权人名下,也就是众多的投资者名下。因此,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房产是无法抵押登记在投资者名下的。从实践中的操作模式来看,在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将抵押物反担保给担保公司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但这种模式在有些地方的登记部门可能办不了抵押登记,主要原因就是无法提供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房屋抵押为例,在银担合作模式下,担保公司落实反担保时,登记部门一般需要担保公司提供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协议。

3、抵押房产的执行问题

虽然借款人以其房产为贷款资金提供抵押担保,但由于房产价值大、与借款人生活息息相关等原因,当发生借款人逾期或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时,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处置房产变现还是面临借款人的阻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相关规定,如果执行标的是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实践中,大部分的借款人为了借到资金都是以自己仅有的一套生活居住的房产抵押贷款,当借款人发生逾期不能还款之后,借款人通常想方设法阻碍房产被执行。如果房产属于借款人的惟一的住房,即使诉至法院,法院也会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往往不予执行借款人的房产,出借人的债权很难得到有效保障。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情形的,可以执行债务人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相比此前的规定,现行规定则更加注重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同时也降低了借款人的违约风险。

(二)P2P房产抵押贷款业务的风险

与P2P平台的其他业务相比,房产抵押贷款业务相对较为安全,收益也较为可观。但高收益也不可能避免各种风险,还是会存在一些风险。

1、逾期和坏账风险。

借款人以自有房产向 P2P 平台申请借款,通常是在没有其他途径能够获得借款的情况下,借款人走投无路、基本没有其他途径可获得资金需求了,迫不得已将自有房产进行抵押贷款。一旦借款人发生逾期不能偿还借款,那么借款人也无法从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借款,即使有借款人的房产抵押担保,诉至法院申请执行,基于人道主义以及社会维稳的需要,也很难将借款人的房产充分执行抵充借款本金和利息,出借人会面临较大的风险。

2、多次抵押的风险。

在法律上多次抵押是允许的,只要抵押担保的价值没有超过房产自身的价值。借款人进行抵押贷款的房产可能之前已经办理过抵押融资,又将该房产进行二次抵押贷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当发生借款人逾期不能偿还借款时,即使处置抵押房产变现,也有可能导致回收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3、房产价值评估过高。

贷款金额的确定主要依据房产的评估价值,如果房产的评估价值过分高于实际价值(市场价值),则会使出借人面临较大的风险,一旦发生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进入房产处置变现程序,出借人的能够回收的资金将大大缩水。因此,第三方房产评估机构的专业性和客观性显得非常重要。

此外,P2P 行业房产抵押贷款业务还会面临房价下跌带来的资产贬值、抵押不破租赁等法律规定对房产抵押投资的安全性风险问题。

(三)P2P 房产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控制

P2P 行业中房产抵押贷款业务一直为众多投资人所看好,其收益回报相对较高,期限也不会很长。但基于风险防范的需要,投资人还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审查借款人的发标信息,明确该笔借款是否以借款人的房产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相关手续,最好选择不存在二次抵押情形的产品;

2、识别抵押物非借款人本人唯一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

3、房屋的抵押率不超过70%。

但2016年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对借款人借款额作出了限定,借款人是自然人的,借款金额不超过20万元;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借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这一规定对做房贷业务的 P2P 公司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直接影响了这类公司的业务发展。因此,目前从事这类业务的 P2P 公司已比较少。

专栏编辑:赵朝甫 | 责任编辑:张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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