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不用手机实名制的网贷
【法律意见】 当下,在一些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中,由于实施侵害行为的个人或网站身份信息没有登记或是虚假登记,导致违法活动成本低,取证、查处难。网络实名制的实行,对企图通过网络从事不法活动的人来说无疑起到一种威慑作用。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民的而数量日益增加,随之增加的是网络犯罪的比例。网络实名制政策的提出是一种必然。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对于网络身份管理,不少人持反对意见,认为会给网民带来压力,限制了言论自由,网络实名制使网民因批评言论受到威胁,甚至“跨省追捕”,选择压制表达自由,不利于网络民主和网络监督的实现。支持网络实名制的主要理由是:为了净化网络环境,避免匿名网络成为实施犯罪和违法行为的工具。 网络实名制争论的实质,就是做一道针对网络的民主价值和网络的秩序价值的选择题。立法行为,是对各项法律要维护的不同价值之间做出平衡,是否可以兼得民主(或自由)价值和秩序(或安全)价值,在两种价值相互冲突不可避免时,怎样取其重者、舍其轻者,实现整体价值的最大化? 任何的自由都不是绝对的,绝对的自由会导致绝对的不自由。如果允许一个人在某方面有绝对的言论自由,可以以此侵害他人的利益而不会被追究,那么,这个人的这项自由就会导致他人的不自由。这就是绝对自由的不可实现性。因此,只有法律之下的自由才是可实现、有意义的自由。从法理上讲,一个人的自由必须以法律作为边界,任何损及他人正当利益的自由都必须受到约束。 网络自由也不能是绝对的。在匿名的网络环境下,容易给人造成心理上的“黑屋子效应”,也即人们在无人监管的条件下会无视法律和道德而为所欲为,这才是真正可怕的事情。现在的网络世界,为色情、暴力、谣言客观上提供了藏身之地,成为违法犯罪的重大隐患。不仅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网络犯罪,而且,网络上也在传播着各种各样的犯罪手段,成为青少年染习犯罪经验的罪恶之源。网络犯罪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这一次,国家出台网络后台实名制,应该是出于这样的趣旨,这也是政策面更趋向于保护公共安全和维护公共秩序的表现。 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所谓的网络实名仅仅是后台实名,也即入网登记实名。这在有线网络在多数地区是早已实现了的,影响变化不大;只是对使用无线网络和手机上网的群众,才体现出实质性的约束。可以看出,政府在加强网络安全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公民的自由和隐私,也使得公共安全和网络自由在价值上实现了适度平衡,既能防止网络犯罪,又能在相当程度上保护公民自由和民主监督。总体而言,可谓利大于弊。
2018/09/16 19:53:202021-01-29
如果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使用身份证进行了网贷可以报警处理吗
2021-01-29
2021-01-29
2021-01-29
2021-01-29
我的身份证丢了,没有挂失,有人用我的身份证在多家网贷平台借款,我该怎么办
2021-01-28
2021-01-11
朋友利用我的身份证等信息网贷一万多逾期不还款,最后各方找我来催债这种事该怎么处理
2020-12-15
2020-12-15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