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杰与励振羽、张鹏飞、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首页 > 社会 > 正文 2020-08-02

发表自话题:大连私人借钱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仁杰,男,汉族,1965年3月12日出生,住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湘辉,辽宁湘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鹏飞,男,蒙古族,1983年6月26日出生,住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励振羽,男,汉族,1965年6月7日出生,住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法定代表人:励振羽,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军,该公司工作人员。

三被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崔铭凇,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标签组:[张鹏飞] [李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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