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刚满18岁想借款用什么
金融领域贷款类广告乱象屡禁不止。2月4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当前仍有中介公司在贷款类广告中,利用小贷公司、银行等持牌机构虚假宣传,实则获取用户信息开展自身贷款产品营销。近年来,监管层对于金融领域营销活动把控加强,如何断绝上述营销乱象?业内人士建议,监管层可考虑以科技公司为被监管主体,构建新监管框架与细则,明确科技公司的审核责任与金融消费者保护义务,同时,还应对发布广告的渠道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广告宣传与实际产品不一致
在完成简单的资料填写并提交申请5万元贷款信息后,正当北京商报记者要进一步了解宝升小贷是否属于网络小贷时,收到了一位自称是“银行信审中心工作人员”拨来的电话。该工作人员李洋(化名)称,她在银行贷款系统后台收到记者的贷款申请,现需要对贷款信息进行进一步审核,根据社保缴纳水平、有无商业保险、资产状况等具体情况,能匹配利率更低、期限更长的银行贷款。
当北京商报记者提出自己是通过小贷公司放款渠道提出申请,对方如何获知自己的信息时,李洋仅表示小贷公司利息太高,银行贷款更为正规。为了证实自身的合规性,李洋还强调,公司不与小贷公司等平台合作,所有款项均由合作银行发放。
对于李洋隶属于哪一家公司,对方并未正面回复,仅通过强调“银行信审中心”回答。最后,在北京商报记者的再三询问之下,李洋起初表示其北京融金集团银行贷前审批部,紧接着表示可通过“北京华明汇财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汇财”)工商信息进行了解。
此外,在“腾讯新闻”App中,北京商报记者还找到了发布方为“融贷中心”的贷款广告,页面内容显示放款方为上海浦发银行杭州分行。填写完信息后,北京商报记者也再度接到了“银行信审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在记者对其获得信息的方式等提出质疑后,对方直接挂断了电话。
“广告宣传产品与实际产品不一致,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苏宁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孙扬指出,中介公司为哪家银行产品服务,应该明确告知用户。
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分析指出,伴随着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步伐加速,金融与科技业务的交织变得日益紧密,传统金融的业务链条得到进一步延伸,链条上也衍生出从贷前到贷中、贷后的一系列关联业务,催生出一批细分机构来实现贷款业务的分工合作,是数字经济时代金融业务专业化分工更加明晰的一种表现。但这一类型机构门槛低,也并非持牌机构,不排除部分机构利用持牌机构的名头虚假宣传,以满足自身的揽客需求。
标签组:[金融] [市场营销] [北京贷款] [虚假宣传]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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