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没有还,现在起诉到中级人民法院院了,前几天给我发了传票还是什么的现在怎么办?

首页 > 社会 > 法制 > 正文 2021-02-06

发表自话题:法院不再受理网贷案件

法律顾问团回复:  

中级人民法院发通告欠款不还的人,是曝光被执行人的,一定是经过法院判决后,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既然已经判决过的,就不能再起诉了。这就是“一事不再理”原则。所谓“一事”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因为同一的诉讼请求。因为这个同一事件已在法院受理中或者已被法院裁判,当然就不得再起诉,法院也不应再受理,避免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也避免当事人纠缠不清,造成讼累。《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四十八条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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