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2020借1000元的小贷
物质生活的飞跃,以及互联网借贷的兴起,固然给人们的消费和物质享受带来便利,却也让许多不法分子钻进空子,放肆大胆的“敛财”。虽说“欠债还钱”是双方借贷关系的基础,可是却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借贷关系,尤其是违规借贷。
从2018年开始对各种违规借贷已经开始有效的整治,从“714高炮”到“网贷”,再到互联网金融P2P,各种违规借贷行为都有了一定的严惩与整顿。
在2020年不仅社会主流借贷产品纷纷接入征信,违规借贷也被全面叫停。在2020年这三种债务很明确是违规借贷,负债人可以理直气壮的“欠钱不还”,你知道吗?
第一种:本质是骗局的借贷关系
从法律角度来分析,骗局本身就是违法违规,并不能适用正常的借贷关系。
不论是“校园贷”、“套路贷”还是“高利贷”,本身签订的就是虚假合同,而且通过各种违规手段,被债权方肆意垒高债务利息。很多受害人都是学生,又或者是刚进入社会不久的年轻人,警惕性较低,很容易被不法之徒的三言两语所哄骗。
不论何种形式的借贷,本质上都是骗局而已,如果遭遇到这种违规的债务,可以运用法律武器合理保护自己,不用偿还这些债务。
第二种:非借款人本意的借贷关系
有一种被动的借贷关系,在于借款人并不是出于借钱的本意,而是处于一种被动胁迫、强迫的遭遇下,无奈形成了债务关系。
借贷不等于强买强卖。
这种情况下负债人不能忍气吞声,更不能让债务继续蔓延下去,可以拿出举证证据,证明债务关系的成立是违规的,从而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种:债权方明知借款人是因为非法活动而产生的借贷关系
并不是所有的债权方都是有理的,如果债权方明知道借款人是借钱从事一些非法活动,如赌博、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这种借贷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不仅借出去的钱可能无法收回,还需要额外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特定的欠款其实也无需偿还,比如超过了特定的利息,又或者借贷平台自身存在问题等等,在借贷关系不平等的情况下,每一个负债人都有权通过法律,合理保障自己的法律权益。
上述的三种欠款形式,负债人不仅无需偿还欠款,还可以追究债权方责任。
2020年这三种债务是违规借贷,负债人可以“欠钱不还”,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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