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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自话题:哪个借款平台不需要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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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催债公司是不是合法存在的呢?单纯的开设催债公司的行为是不违反法律的,但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能违反其他法律或者有关的部门规章。从法律的角度看,有人会有疑问,开设催债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呢?答案是否定的。非法经营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故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前提必须是违法国家规定。

如果证据确凿你有还款能力而拒不执行,那就有可能入刑,承担刑事责任。这里我想说,“老赖”确实可恨,因为他破坏的是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不严惩不行!二,妨碍执行如果在履行还款义务过程中,债务人有转移,匿藏,出售变卖,毁损个人财产的行为,可以定性为妨碍法律执行,这样也是可以被采取“法律拘留”措施的。这其中还包括对法律工作人员采取违法的行为,情节严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意思自治形成某种法律关系,原告亦有权依法行使诉权,但法厅审理案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仅仅依据原告诉请的民间借款关系,将无法对债权债务数额等基础事实加以准确认定,从而影响最终判定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因此,应当在审查认定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的基础上查明案件事实,认定双方存在的基础法律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够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加以准确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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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纠纷主要为销售定单纠纷,纠纷的核心是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对方的资信情况,选择的支付方式以及贸易保障机制的完善与否,均对欠款纠纷产生了重大影响。难咽的苦果,应付帐款的结局案例:甲公司提供某设备给乙公司试用,试用期结束后乙公司一直未还回试用设备,打算花钱购买此设备,遂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确定此设备的成交价格后,印刷功能方以为关系很熟,并未正式签订合同。甲公司开具票据后找乙公司收款,但乙公司二年内都没付款。甲公司无奈,只好找律师发律师函。乙公司应付的款项,找乙公司提出高额索赔罚金。

对有争议的工程量和定价及时保存证据或提出法律鉴定。虽然签订了施工合同,但是由于工程本身的不确定性,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量的改变也就在所难免了。一般对于工程变更,要及时按照业主建设单位要求履行工程变更的认可手续。在律师的法律实践中,经常出现由于口头约定变更,导致工程结算时对工程量和定价发生争议导致诉讼发生的情况。

要特别注意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本律师办理工程欠款案件的经验,还有一个需要建筑企业特别注意的是诉讼时效问题。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法厅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我国《法律通则》135条规定的:“向法厅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债权债务诉讼的时效是两年,也就是说施工企业对于工程欠款原则上应当在应付款之日起两年内要求法厅诉讼解决。

我们基本上赞同后一种观点,但同时,我们认为,对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自治变更债权债务关系也不能一概予以否定,对此,我们进行了一定的限定。学说观点法律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因为买卖合同关系拖欠货款而出具了"借据",也有的因建设工程合同欠款出具了"借条"。事后当事人无法偿还欠款的,债权人以民间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对此,应当以民间借款纠纷还是以其他法律关系纠纷立案受理,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既然当事人以"借条"、"欠条"等形式将双方法律关系明确简化为欠款纠纷,就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民间借款纠纷予以立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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