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微信号借款1000元
原标题:出租号日赚上百元?诈骗又出新花样
黑龙江网讯(李欣蕾 记者 石岩松)最近,学生陈某想利用暑期赚点零花钱,他看到一条“出租号”的广告后,便将自己的号商议以“每天120元”的价格租给对方,谁料,几天后陈某没等来“佣金”,还成为了不法分子的“背锅侠”。
网友陈某前不久完成了线上期末考,正式开启暑假。这个夏天,他想利用假期赚点零花钱,但线下的兼职太难找,他便加入了一些“线上兼职群”。一天,陈某看到群里有人发布了一条“出租号”的广告,只要将自己的号出租,一天就可以收到100-180元不等的租金,租期越长费用越高,于是陈某便添加了对方为好友。
接着,对方在了解陈某网络帐号的好友数量,是否绑定银行卡等信息内容后,便与他商议用“每天120元”的价格来租用一个月,每周结算一次。
当陈某好奇对方为什么要“租号”时,对方说自己只是在帮孩子拉票,并附上了投票比赛的截图。对方还十分“诚恳”地提醒陈某,让他记得把自己里的“零钱”都转出去。
这让陈某彻底打消了疑虑,毫无保留的将帐号、密码、支付密码等信息告诉了对方。谁料,几天后陈某没等来“佣金”,却等来了多个好友的“要债电话”……
原来,对方在登陆了陈某帐号后,便冒充他的身份,以“正在付款,里没钱”“遇到急事求帮忙”“帮缴电话费”等理由,向帐号里的多名好友进行200至1000元不等的借款,累计金额超过了4000元。
哈尔滨市公安局反诈民警介绍,在网络世界,个人帐号、收款码包含了个人隐私信息,因此,出租实名制帐号和收款码,其实也是将自己的“身份”出租给了不法分子。
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美其名曰“短期租借”,实际上就是变相盗号,诱骗用户主动交出帐号、登陆密码、支付密码等信息,再堂而皇之地用于不可告人的目的。
不法分子通过“租借”用户的帐号,能轻易地获得大量的用户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不但可能会被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出售,也有可能直接被用于借款、借贷。
更重要的是,这些网络帐号、收款码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比如“垃圾营销”或者“散播不良信息”等恶意行为,或者是假扮成“卖茶女”、“支教老师”等身份,对他人实施诈骗。
如果用户明知不法分子会将帐号和收款码用作违法犯罪活动,还继续将账号出租,就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面临法律的制裁。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的是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哈尔滨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提醒:出租帐号不但存在极高的安全风险,本身也违反了软件的使用规定。这不仅可能导致个人帐号被盗、被封,还有极大的概率会危及他人乃至整个网络空间。对于“出租收款码”这样的新型洗钱套路,一定要提高警惕,不然不仅号会被封禁,就连银行卡也可能因为配合调查而被冻结,对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在生活中看到任何类似“租售”“出租收款码”“借用身份证”等信息都要提高警惕,不要被一些蝇头小利所迷惑;同时,如在或平台发现诈骗,请及时向警方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