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套路贷”、“校园贷”风险提示_借贷

首页 > 财经 > 金融 > 正文 2021-02-14

发表自话题:校园贷app有哪些

原标题:【普惠金融】“套路贷”、“校园贷”风险提示

金融知识小课堂

第 12 期

01

“套路贷”风险提示

“套路贷”是以追讨虚增债务非法敛财的违法犯罪行为,有以下作案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但实质均无金融资质,并以个人名义与受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个人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以“违约金”“保险金”“行业规矩”等各种名目骗取受害人签订“阴阳合同”“虚高借款合同”以及房产抵押借款合同、房产买卖委托书、房屋租赁合同等。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犯罪嫌疑人将虚高后的借款金额转入借款人银行账户后,要求借款人在银行柜面将上述款项提现,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但犯罪嫌疑人要求借款人只能保留实际借款金额,其余虚增款额须交还犯罪嫌疑人。

三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扮演”其他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四是软硬兼施“索债”。犯罪团伙成员自行实施或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采取各种手段侵害借款人合法权益,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02

“校园贷”风险提示

近年来,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和高风险理财,令其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引发恶性事件。

展开全文

现提示各位家长及广大学生要充分认识网络不良借贷存在的隐患和风险,纠正自己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结合实际,量入为出。如果已经申请贷款,一定要按时还款,如果遇到还款困难应及时向父母或者老师求助,切忌同时在多家平台间互贷互还。

03

消费者应该怎么做?

广大金融消费者应注意学习了解金融知识和增强维权意识,评估自身还款能力,避免因过度负债造成征信污点和经济损失;对于显失公平的借贷合同,消费者可以通过民事司法手段予以撤销、变更;如发现非法金融活动,消费者应当向监管部门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文章来源于网络

编辑 | 杨十一

校对 | 双飞燕

了解更多金融资讯

老铁,等你哦!

标签组:[金融] [法律] [普惠] [借款合同

上一篇畅行花APP收取高额手续费还有高额担保费高利贷行为

下一篇校园贷or校园害?律师提醒:别掉进诈骗圈套

相关阅读

相同话题文章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