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重庆借款群
三峡传媒网讯 (记者 丁靳 通讯员 王林森)近日,记者从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获悉,万州将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同时,将借款人资格条件、贷款额度、取消反担保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
据介绍,借款人以个人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5项条件:创业前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为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及今年相关文件新增加人群:经营项目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行业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已按时还清第3次贷款,且市场主体经营状况仍为存续的个人。借款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已实际创业,即已办理营业执照或被认定为网络创业人员、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创业项目必须位于重庆市万州区辖区内。借款人应具有重庆市户籍(高校毕业生除外)。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无其他未清偿贷款。
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合伙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最高22万元∕人、上限11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按照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确定,贷款额度为20万元∕人,上限300万元。
同时,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格条件且满足文件规定的,试行开展免除反担保要求。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条件,但符合“两无”创业信用贷款申请人条件的,仍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今年有关文件新增加人群政策享受期限,是发放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创业担保贷款。已按时还清第3次贷款,且市场主体经营状况仍为存续的个人,指的是申请人已按时还清第3次创业担保贷款,且营业执照与第3次贷款相同并处于存续状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应由借款人本人提交申贷资料并签字确认;审批贷款时,借款人可以直接到区就业部门办理,或者委托社保所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到区就业部门办理。其他经办事宜,仍按原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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