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每条街都有当铺,当铺到底多有钱?超乎你想象

首页 > 综合 > 中国古代史 > 正文 2021-03-02

发表自话题:典当行利息一般是多少

在古装剧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当铺,中国很早就已经发展了典当业。早在二三千年前,就已经有了当铺的存在。

无论哪个朝代的当铺,都是一个收取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抵押,经过估值后,向抵押的人提供资金周转的一种机构,通常会按抵押品的实际价值再打折从而扣钱,最后再约定期限赎回,如果在当约期到来之时没有赎回的话,当铺就会变卖。

当铺最早出现在中国的南北朝的时候,性质是佛教寺院的贡献,当时称为寺库,当铺基本是私人成立或合伙经营的,其中,去当铺的多是贫苦百姓,或者遭遇家途中落的人。

随着时间流逝,进入盛唐之后,工商业得到发展,寺院经营的典当行业更加繁荣。在唐朝的中后期,灭佛运动的兴起严重打击了寺院经济,典当行渐渐摆脱了寺院的垄断,慢慢社会化,最终成为了中国古代社会最为核心的金融行业。在那时,200多个商业行业中,最大的行业就属典当业了,由于发展迅速,政府也涉足其中,使用公款(“官本”)开办典当行。唐代的典当也被称为“僦柜”。

清朝时侯,无论是大小城市,还是边远的乡镇,到处都设有当铺。那时候,典当业和盐业是公认的暴利行业,典当业就成为国家利税的主要来源之一。清顺治九年,规定典当每户纳税银5两;康熙三年,典当业全行业年入税银达11万余两;那个时期,全国典当铺多达2万多户。乾隆年间,典当业发展更是迅猛,北京城内外大大小小的典当行已经发展到300余户。

大家都知道,当铺是个暴利生意,且稳赚不赔。如果当户按期赎回物件,那么当铺就赚利息;如果当户不能按期赎回,那么就成了“死当”,当铺只需把当品一卖,赚得更多。

其中遵循什么样的规则呢?这就要提到“明一暗二”,“过五不过六”。

所谓明一暗二,意思是,当期到期后,当铺并不会立刻处置此物品,而是继续保留一个月——这是明规则。事实上,这一个月过去后,当铺还会暗中继续保留一个月,相当于实际上保留了两个月,这么做自有当铺自己的道理。

当铺这么做,是为了防止当户在当期到期后,突然手头钱充足了,立刻把当品赎回去。一般情况下,遇到这样的,当铺会狠狠地敲诈当户一笔。

而“过五不过六”,是指当铺在收取利息的时候,三十五天按照一个月计息,三十六天就会按照两个月来计算利息。虽然仅仅一天之差,但利息就翻了一倍。

所以,当铺的暴力,也是对于当户的盘剥。所以,那时候的百姓,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踏进当铺的大门,俗话说,“穷死莫典当”。

1900年前后,北京当铺就有200多家,其中较殷实的当铺就是常、刘、董、孟等五号,这些当铺的经营资本大都是来源于清内务府官员和太监。

放眼现代,虽然没有当铺的存在,但是,跟当铺的经营模式一样的机构还比比皆是。抵押贷款、信用借贷其实就是古代当铺的一个缩影。典当行业在当今社会中,仍然是经济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没有更好的替代方式之前,典当行业就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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