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时的“亲密付”分手后要还吗?厦门一男子状告前女友,法院判了

首页 > 情感 > 恋爱 > 正文 2021-03-03

发表自话题:信用不好哪里可以借到钱急用

恋爱时每个人都想做个体贴的人

为对方各种“买单”

那么问题来了

万一分手了,花对方的钱要还吗?

近日,集美法院成功调解了

一起在分手后产生的经济纠纷案件

阿玲和小林是情侣

阿玲爱买一些高档化妆品等

时常入不敷出

她常将网购订单发给小林

让他帮忙“亲密付款”

小林见女友喜欢,大方地帮其买单

2019年年初

阿玲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需还“按揭”

但她手头钱不够,便提出向小林借用信用卡

还承诺会按期还款

小林考虑到女友收入不错

且两人感情很好,就同意了

但阿玲拿了小林的信用卡后

除了用该卡消费外

还通过套现方式获取现金以满足消费需求

一年间

阿玲通过信用卡消费透支金额达20余万元

其间有借有还

2020年6月

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并发生争吵

小林这才发现信用卡透支金额还有17万元未还

遂向阿玲提出还款要求

阿玲认为

这是在两人恋爱期间产生的消费,就算是自己消费的,也是男友对她的赠予,她没有义务偿还。

分手后,小林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阿玲偿还信用卡透支金额元

及淘宝代付款37000元

因案件涉信用卡账单、淘宝账单数量较多

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对账

确定账单明细

并通过释法析理给双方做工作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由阿玲偿还小林款项元

法官建议

恋爱期间发生的大额转账最好通过借条的方式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若不好通过借条方式固定证据,也应保留可证明款项性质的聊天记录等证据,避免分手后发生纠纷。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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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西晨报

海西晨报记者:宗琴 通讯员:集法宣

编辑:杨欣 审核:蔡文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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