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拍拍贷2020有人借出来吗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于4月22日经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第4次委务会议通过并且公布而且还实施了,其中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在相关页面醒目位置向借款人充分披露自身与合作机构信息、合作类产品的信息、自身与合作各方权利责任,按照适当性原则充分揭示合作业务风险,避免客户产生品牌混同。
而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而这些P2P网贷平台会不会按照该《办法》执行呢?
于是,我们查询了平安普惠、宜人贷、拍拍贷等多家知名P2P网贷平台的披露信息栏目发现,竟然没有一家平台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合作机构进行披露,而且就算披露的P2P网贷平台也是在回避其合作机构催收公司的信息公布,这一点让我们觉得非常奇怪,到底是这些P2P网贷平台“无视”相关条款还是他们根本觉得这些发布的条款是无效的呢?
而P2P网贷平台存在的问题不仅仅如此,根据2016年8月24日我国相关部门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备案管理中的第六条明确规定: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是,我们发现宜人贷所隶属的公司不仅仅在经营范围内明确相关的“网络借贷中介服务”甚至连相关的金融类的业务也没有,而根据他们的经营范围可以确定是一个商贸公司形式的,主要的是,根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披露信息栏目披露合作单位我们也没有看到。
那么,我们就不明白了,一个P2P网贷平台既没有相关的业务,也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运营,为什么他咋就能生存在互联网金融的行业中呢?这难道不就是“打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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