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培训被办2万多元网贷?多名大学生疑被套路

首页 > 社会 > 求职 > 正文 2021-03-06

发表自话题:网贷2万还不上怎么办

近日,大学生刘磊(化名)遭遇了一件糟心事:他应聘了济南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对方以入职培训为由要求他与济南市历下区好学教育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好学教育”)签署培训协议,还推荐他从网贷平台分期贷款23800元作为培训费用。

刘磊稀里糊涂借了网贷,察觉不对后要求终止培训解除贷款,不但遭到好学教育的拒绝,甚至还被对方以“违反学校管理制度”为由索赔2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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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报记者了解到,多名大学生有着跟刘磊相同遭遇,有些甚至还在大三实习阶段,他们均在求职过程中,被多家不同的网络科技公司推荐到好学教育进行入职培训,随后签下2万多元的“培训贷”。面对大学生们的事后维权,好学教育负责人表示

网贷合同是学生自愿签的,有啥不满可以去法院起诉。

学生反映:

求职平台找工作,却欠下数万元网贷

去年夏天,刘磊从济南一所高校毕业,12月中旬通过某招聘网站投简历,希望寻找一份游戏建模师的工作。随后,一家名为山东箭弦人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人事经理跟他联系,让他到历下区利宝产业大厦内参加公司应聘。之后,刘磊到达指定地点面试,对方以能力不够为由,要求他先参加好学教育的半年培训,通过培训后才可以上岗就业。

怀着对美好工作的憧憬,刘磊与好学教育签订了就业培训协议,课时为24周,课程费用为23800元。对于这笔费用,公司推荐刘磊通过网络分期贷款的形式支付。

“公司方当时口头说,等培训结束后安排就业,给我的月薪不低于4000元,到时候公司按每月1500元从工资里扣除,连扣18个月就还完贷款了。”刘磊按照要求下载了网贷软件完成贷款,并把钱打到好学教育账户当中。

新时报记者通过刘磊提供的贷款账户看到,刘磊下载的网贷软件为小恒钱包,所贷项目为先学习后付钱的“教育分期”,分期金额为23800元,分24个月偿还,前6个月每月还款188元,后18个月每月还款1591元,月综合费率为1.05%。按照这种还款方式,刘磊最终要偿还29766元,利息多达5966元。

碰到同样情况的还有山东某职校的多名大三学生。

该校一位学生杨天(化名)告诉新时报记者,去年软龙(山东)数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到学校招实习学生,当时他和另外几名学生报了名,12月中旬前往该公司实习时,同样被要求参加好学教育的培训课程,双方签订了《就业培训协议合同书》,并通过办理网贷缴纳了23800元的培训费。

“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人员帮我们办理的网贷,一步一步帮我们操作,还拿出手机给我们录视频,问了我们一些问题,大体意思是一切都是个人自愿的行为,还说这个视频是记录我们个人成长经历。”杨天回忆说。

维权遇阻:

学生现场维权遭拒,反收到“起诉书”

在签完就业培训协议后,今年年初,刘磊开始参加好学教育的培训课程,当天就发觉不对劲。“我被带到大厦7楼一个小房间参加培训,一天下来学到的东西很皮毛,根本不像是岗前培训。”刘磊感觉自己被骗了,把实情告诉了父母,父母当晚驱车赶到济南。第二天,刘磊在父母陪同下找到好学教育负责人,要求解除培训合同和网贷,但遭到对方拒绝。

在维权过程中,刘磊父母还结识了同样前来维权的多名家长,其中就包括杨天的父母。家长们事前表示均不知情,“孩子刚踏入社会啥也不懂,让人一‘忽悠’就办了好几万的网贷,这哪里是正常的找工作?”一名家长愤怒地表示。这些家长先后多次找到好学教育讨说法,均没有任何结果。

令刘磊没想到的是,自己不但退费未果,反而收到好学教育的“起诉书”。

1月8日上午,好学教育先是给刘磊下发一张通知书,表示按照就业培训协议合同,刘磊应该在1月5日参加学校的培训,因刘磊截止到8日一直处于旷课期间,违反学校相关制度,学校可以随时解除协议并不需要给予任何补偿。

之后,好学教育又给刘磊下发一张起诉书,表态接下来会向法院进行起诉:因为刘磊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并给学校声誉和教学秩序造成重大影响,要向他索赔23800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好学教育:

一切按照合同办事,不满可“打官司”

1月8日下午,新时报记者陪同多位学生及家长再次前往现场。在刘磊的指引下,记者和家长们来到利宝产业大厦7楼,但未发现任何与学校有关的标识。之后,家长们被好学教育一位负责人带到大厦9楼的会议室内。

该负责人态度很强硬,表示一切都得按照合同办事。“按照合同规定,学生在1周以内退学的,需承担总学费的三分之一作为学费和违约金,双方即可解除合同。但是这些学员和家长不认可,要求全额退费,还说我们搞欺诈,给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现在决定一分钱不退了,还要起诉他们索赔经济损失,接下来就会让律师去法院起诉!”

在家长们看来,公司以入职培训费的名义,使用学生的个人信息办理网络贷款是故意欺骗,要求解除贷款合同合情合理。对此,好学教育负责人却表示,签合同和办网贷的时候,公司没有强迫任何一个人,都是自愿签署的,现场都有录像证明。作为成年人,学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家长们有任何不满,也随时欢迎你们去法院起诉。”

记者调查:

多地曝光“培训贷”,名为招聘实为“套路”

根据企查查APP显示,山东箭弦人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乔某,企业地址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36号利宝产业大厦内。此外,乔某还关联了另外多家企业,包括边锋(山东)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软龙(山东)数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天软(山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这些公司注册地址同样位于利宝产业大厦内。根据多位学生反映,他们就是分别通过以上4家公司的招聘信息后才入学好学教育。经查询,济南市历下区好学教育培训学校成立于2010年12月,业务范围为艺术、文化培训,法定代表人为贾某。

乔某跟贾某有何关系?

根据2020年12月一份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管某曾以拖欠招生劳务费为由,将山东漫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乔某)以及好学教育(法定代表人贾某)告上法庭。根据当事人陈述,管某与漫克公司签订培训招生合作协议,约定给对方负责“大数据、游戏”培训项目进行招收学生78名,因为被告漫克公司没有培训教育资质,所以将招收的学生以具有培训教育资质的被告好学教育进行教育培训、收费,好学教育法人贾某为乔某母亲,两家单位实际上是一套“班子”。

近年来,青岛、成都、海口等多地曝光了“培训贷”陷阱,公司诱骗求职者以付费培训为名进行网络借贷,其中就有不少大学生落入圈套中,涉世未深、经验不足的受害者们无知无觉就“主动、自愿”地完成了贷款流程,设局者则深谙法律条文,懂得规避风险,受害者们求助无门,则进一步纵容了“培训贷”骗局的扩张。

“岗前实训是用人单位为了让新职员掌握业务技能,提供符合单位要求的劳动能力,所以一般都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费用。”山东泉运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洪利表示,在“培训贷”案例中,如果提供岗前实训的涉事公司并非真正的用人单位,在股权上也没有任何关联,公司就涉嫌存在隐瞒真相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目前,好学教育多位学员已向当地辖区派出所报警,并投诉给历下区市场监管局。

来源:新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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