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购车要加装GPS 你被“潜规则”了吗?

首页 > 社会 > 正文 2021-04-17

发表自话题:有车想贷款

长春晚报记者 何少梅

近年来,贷款购车已经成为汽车行业的主要销售形式。特别是一些汽车销售商在消费者购车中通过零首付、零利率促销的方式将贷款购车作为首推。而对于动辄十几万元乃至几十万元的大宗消费品,对购车者而言,有的认为用较低的费用就能快速拥有属于自己的汽车,选择贷款购车已经成了很多家庭的首选。但是当中风险很多,稍不留神就会被套路。15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一宗消费者贷款购车被加装GPS并收费的案例。

贷款购车被加收GPS费和“封籍费”

今年4月12日,消费者王先生来到长春一汽汽车贸易城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打算以交全款方式购买一台奔腾X40(配置|询价)。

“现在分期付款购车享受零首付、零利率,而且还可将一部分资金用于其它方面周转,比全款方式价格省1000元。”销售人员建议。

王先生随即同意以贷款方式进行购车。在办理贷款手续过程中,销售人员称,贷款购车要收取服务费2500元、GPS费1500元、封籍费600元、档案管理费1000元,共计5600元。销售人员并指出GPS费和档案管理费是贷款金融公司收的,不交这两项费用贷款就无法通过。

“我信以为真,便按要求在服务费和封籍费单据上签了字,当日办完手续并提车。”王先生说。

5天后,王先生在新闻上看到“西安奔驰事件”,回想起自己所交的费用也存在问题,便找到4S店要求退回已交付的5600元费用,并要求给开具发票。

商家表示所收取的费用没有问题,无法开具发票。在王先生的强烈要求下,给开具服务费、封籍费、GPS费3张收据,同时承诺于5月份与贷款公司协调开具发票问题。

王先生对“封籍费”提出质疑,同时指出商家所开具的3张收据中没有显示档案管理费。商家答复称,GPS费和档案管理费只能开具一个,所以才将档案管理费加到GPS费中,商家称“封籍费”是办理牌照费用,后又说是办理贷款需到车管所先封籍的费用。

“5月18日要交付第一笔贷款时,我还没有收到发票。”王先生联系该金融公司询问,“对方对收取GPS费和档案管理费一事给予否认。”

王先生又就此项收费找到汽车销售公司,此时,工作人员才承认这两笔费用是该店收取。王先生要求退回这两项收费,遭到商家拒绝后投诉到市消协。

加装GPS行为侵犯消费者权益

市消协在接到王先生投诉后履行调查调解中,商家表示,在王先生贷款买车前已向消费者收取费用情况,所收取的费用不违反相关法律。

消协工作人员对此项收费问题提出质疑,明确强调:GPS并不是原车所配,并非用于传统的车载导航,而是一种方便经销商获取车辆位置的手段,这样做的好处能够规避贷款卖车的风险,加装GPS,这是强势转嫁风险的惯用手段,同时消费者有选择权。另商家所收取的“档案管理费”属巧立明目多收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在调查调解现场,消协工作人员与商务局有关部门就销售商所提出的商务局对收费项目解析问题进行了沟通,同时告知经营者对消费者维权诉求要认真研究,尽快给予消协明确答复。10月9日,该公司告知消费工作人员说“收取的费用经过研究不违法,不能给王先生办理退费。”

销售人员是否真实履行告知义务?向消费者口头告知收费项目就不违反法律规定而收取吗?

在调查过程中,王先生出具了录音,录音中明确收取费用项目,但给开具的收据明细中无档案管理费,而是加开到GPS费用中,这也就意味着GPS费用并不是1500元。

消协专家指出,无论是否明示或口头告知,商家与法律相抵触的行为都是无效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此案例中,并不在于其事前是否向消费者进行了告知,重点在于它侵犯了消费者所应享有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该汽车销售公司强行向消费者收取加装的GPS费,是一种明显的侵权行为,该行为并不会因“明示和口头告知”而合法,消费者有权拒绝。而销售人员极力劝说车主以贷款方式购车,存在诱导消费的嫌疑;收费不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等。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销售商应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把销售的汽车、提供的服务,包括收费的真实情况告诉消费者,为消费者代上牌照、代购保险服务等必须经消费者同意,尊重消费者选择权利。因此,没有履行真实告知义务,强制加装GPS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的权益。

消协提示 贷款购车需算好“明白账”

就此案例,市消协提醒:贷款购车实际需要支付比全款买车更多的费用。消费者要有前期的心理准备和十足的防坑意识,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一是消费者购车过程中要理性分析、看待车辆贷款,切勿冲动消费,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汽车金融公司贷款是4S店极力向消费者推荐的,这类公司大多直接与4S店及汽车销售公司挂钩,审批门槛低、放款快,但是往往利率高,而且要收取一定金额的手续费,有时候加上本身的贷款利息,算下来并不便宜。有的汽车金融公司和4S店相互捆绑,很多时候贷款买车必须采取这一方法。甚至一些不正规的汽车金融公司会增加很多强制性不公平约定坑害消费者。所以购车者在贷款时务必确认汽车金融公司的资质、背景和约束条件等。

二是要认真仔细了解签好购车合同。选择贷款购车双方要签订贷款合同等文件,消费者要认真做到对签订条款及签订其它文件要知情再签订,对有疑惑和不平等条款及收费项目要学会拒绝、搞清再下手,注意保护好自身利益。

三是索要有效消费凭证、开具发票。在贷款购车时,所交付的任何费用,都需要汽车销售方开具相应的发票,已备维权时提供相关证据使用。

四是注意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贷款购车时,要注意收集与购车有关的证据,如宣传材料、交付费用发票、购车合同、贷款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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