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行驶证可以贷款的网贷
奔驰车修好了,4S店却不给开走:保险公司还没打钱过来
(素材来源网络,文章原创)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汽车是越来越多了,逐渐成为了主要的代步工具。但是随着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不过很多的车基本上都是有车险的,这也为不少的车主减轻了经济上的负担。但是近日浙江的一位王先生的车出现了事故,在4S店修好了,却不给开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王先生的奔驰车出了事故,拖到4s店维修好了,4s店却不让他把车开走。王先生开得是一辆黑色奔驰c180,事故发生在7月18号,当时开车行驶在诸暨市解放路上,被一辆安徽的大货车给撞到了,对方会是全责。
王先生拿出几张事故现场的照片,奔驰车左侧的前后门都被撞得凹陷,肇事的是一辆安徽牌照的红色大货车,当时火车司机承认全责。他的车被拖到杭州下沙的浙江之信奔驰4s店维修,8月17号在这方面说,车子已经修好了,但王先生暂时不能开走,对方保险公司没钱,没有到他账上。
王先生觉得这次事故的赔偿方式是全责方,承保公司直接把赔偿款给4s店,中间不经过他的手,现在钱没打过来,问题也不在他。本身这个是保险公司的钱,不是打到王先生账上,而是打到他们账上,因为他们在负责这个事情。但是现在车已经修好了,为什么不让自己开走呢?是不是如果对方一直没有打钱过来的话,自己的车就要扣在这里了?
对此,4S店的金主管说,对方说最晚周五下午就打款打过了,但是现在还没有收到。后来又说负责全责方的大货车司机的资料不齐全,需要重新提供,他们又重新提供了一些新的资料,就是这个事情耽搁了。
后来联系上对方的理赔保险公司,对方说,目前大货车材料已经齐全,但要等过了周末才能正式开始理赔流程。为了能让王先生的奔驰车尽快开走,对方传真过来一个放车函,让王先生现将车给开走。
对于这样的事情,你觉得4S店的做法有错吗?对于4S店来说,其实扣下王先生的奔驰车,也是没有多大的意义的。毕竟在交通事故的认定上,王先生是无责的。但是如果对方很长时间都没有打钱过来,是不是也就意味着王先生的车会一直被扣留在4S店呢?
奔驰车修好了,4S店却不给开走:保险公司还没打钱过来
(素材来源网络,文章原创)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汽车是越来越多了,逐渐成为了主要的代步工具。但是随着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不过很多的车基本上都是有车险的,这也为不少的车主减轻了经济上的负担。但是近日浙江的一位王先生的车出现了事故,在4S店修好了,却不给开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王先生的奔驰车出了事故,拖到4s店维修好了,4s店却不让他把车开走。王先生开得是一辆黑色奔驰c180,事故发生在7月18号,当时开车行驶在诸暨市解放路上,被一辆安徽的大货车给撞到了,对方会是全责。
王先生拿出几张事故现场的照片,奔驰车左侧的前后门都被撞得凹陷,肇事的是一辆安徽牌照的红色大货车,当时火车司机承认全责。他的车被拖到杭州下沙的浙江之信奔驰4s店维修,8月17号在这方面说,车子已经修好了,但王先生暂时不能开走,对方保险公司没钱,没有到他账上。
王先生觉得这次事故的赔偿方式是全责方,承保公司直接把赔偿款给4s店,中间不经过他的手,现在钱没打过来,问题也不在他。本身这个是保险公司的钱,不是打到王先生账上,而是打到他们账上,因为他们在负责这个事情。但是现在车已经修好了,为什么不让自己开走呢?是不是如果对方一直没有打钱过来的话,自己的车就要扣在这里了?
对此,4S店的金主管说,对方说最晚周五下午就打款打过了,但是现在还没有收到。后来又说负责全责方的大货车司机的资料不齐全,需要重新提供,他们又重新提供了一些新的资料,就是这个事情耽搁了。
后来联系上对方的理赔保险公司,对方说,目前大货车材料已经齐全,但要等过了周末才能正式开始理赔流程。为了能让王先生的奔驰车尽快开走,对方传真过来一个放车函,让王先生现将车给开走。
对于这样的事情,你觉得4S店的做法有错吗?对于4S店来说,其实扣下王先生的奔驰车,也是没有多大的意义的。毕竟在交通事故的认定上,王先生是无责的。但是如果对方很长时间都没有打钱过来,是不是也就意味着王先生的车会一直被扣留在4S店呢?
买车的时候,碰到4S店强卖我们保险,也不要太害怕。找对了方法,在4S店买保险,甚至比外面自己买还要便宜,还要来得赚。
4S店强卖的保险必须买吗?
首先,4S店,它强卖我们保险,我们是不是只能找它们买?
不是必须,强制保险不合法
首先,它不是必须的。强制卖保险,它是不合法的。
我们消费者在4S店里面买车,是完全有权可以选择,不在4S店里面投保的,也不需要缴纳什么续保押金什么的,是有法律保护的。
2017年7月1号 ,商务部开始实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里面有些条例,它是说的,任何汽车厂家、4S店都不能强制消费者,购买指定的保险。
《保险法》规定不能强制购买
从保险的角度来说,《保险法》也是有规定的,保险公司的保险员,也不能利用职务便利和4S店勾结,强迫、引诱我们这些消费者签订保险合同 。
就好像我们正常出去玩,导游不能说强制,一定要让我们买个玉石,买个珍珠,你带点什么奢侈品回去,这是不可以的,我们是可以投诉的,一个道理。
贷款车也不必在店内投保
有些朋友说,我是实在没有办法,我是贷款买的车。
贷款买车,也不是必须在店内投保的。有的时候,这个合同上面会写的。
你这个贷款合同,很小一条字写的,必须要在4S店内投保,而且还收我们续保押金。这个也是霸王条款,不合法。
交了续保押金了怎么拿回来?
购买后可以通过投诉拿回续保押金
如果我们实在没有办法,或者听到今天这个内容,已经交了续保押金了,也是可以通过工商投诉的方法拿回来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感觉。
《北方新报》,它有一篇报道,就是呼和浩特市有一个车主朋友,在奔驰4S店贷款买车的时候,就被强制保险了,交了续保押金。
但是,事后他通过向工商部门投诉,成功把自己的续保押金给拿回来了。
如何应对4S店强卖保险?
找厂家或者大区经销商投诉
如果碰到4S店强卖保险,我们怎么办?如何反击这个霸王条款?
我们可以直接找厂家,或者是大区经销商投诉。厂家投诉电话,一般网上面或者产品手册上面,都是可以找得到的。
4S店被投诉后果很严重
因为厂家对4S店是有严格的资质审核的,投诉会直接影响4S店的考评得分,最终厉害点,会导致4S店失去经销资格,浅一点,提成返利会有影响。
搞了个奥迪过来,《奥迪汽车经销商考核方案》,它里面年评分,低于75分的话,这个大众集团,会给它停止供货的,取消年终奖和经销商资格。
所以通常只要给厂家投诉,4S店一定会理你。这有点像这种,你在一个学校里面,班长好像今天老是给你穿小鞋,你到班主任那边去告状,他有可能班长都没得做了。
向工商部门举报违规行为
如果是厂家或者保险公司违规,我们作为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县级以上的工商部门来举报的。
被投诉举报,如果涉嫌违法,厂家、4S店、保险公司一箩筐都会逮在一起的,受到警告,最高3万块钱罚款处罚。
在4S店投保怎样拿到最低价?
我不想,搞的来这么僵,毕竟以后,我还是要它店里去做保养,或者怎么样的。那我就在它这里买了,在它这边买,怎么样拿到最低价?
商业险只选必要险种投保
首先,商业险只要买这些必要的险种,投保就可以了。
全款买车一般是不需要买全险的,买一个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再加个司机座位险、交强险、车船税就可以了。
贷款买车需加购盗抢险
而贷款买车,一般会让你额外再买一个盗抢险。
因为这个分期,这个车子严格上,意义上来说的话,其实还不是我们的,暂时不是我们的。
这个车子在还清贷款之前是贷款公司的,或者说是银行的。那这个车子被我们拿着,万一这个车子被偷了,那没有了。
有可能银行,或者是借我们钱的那些机构,就会遭受比较大的损失了,那需要承担这个风险。这个风险就需要通过盗强险来进行规避,那其它的险种跟银行也没有什么关系。
部分险种没必要买
它如果说,你三者险一定要买个2000万的、买个200万的,你座位险一定要买5万、10万、20万的,统统不用理它。比如说自燃险,那就没有必要买。
新车整车质保一般是2年6万公里,厉害点的,3年10万公里的车子也是多起来了。
这个是由厂家买单的,你根本就是怎么说,在质保范围内的, 你没有必要再去买个保险。
通过车价优惠、赠品降低保费
保险上的钱,我们有时候是可以从车价的优惠上拿回来的。
也可以要一些实用的赠品,你比如什么行车记录仪、倒车雷达、倒车影像这些,虽然不是怎么值钱,它也是钱。
4S店为什么要强卖保险?
4S店买保险挣的钱不多
我们以前是写过一篇文章的,就是《去4S店买车,怎么才能拿到最低价?》(点击查看),这里面讲过,销售员大部分的提成,是于保险的提成和按揭的提成。
4S店希望我们在店里面买它这个保险,一方面,是为了赚赚这个保险的佣金,但那个其实是小头。
通过卖保险获取的送修码赚钱
最重要的是,为了拿到我们这个送修码,提高更高的返修率。送修码什么概念?就是你车子撞了一下,不是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对吧?说我车子出险了。
这个一出险,就会有一条短信,发给那个送修码指定的那个维修厂,那边人就知道你出险了,开开心心的开着拖车,把你车子拖去修,它是能赚钱的。
这个商机线索的利益,是远远要大于卖你保险,拿的那几百块钱提成的。
是保险公司和4S店的主要利益模式
这个也是4S店和保险公司利益互换,4S店,帮保险公司,拉到了更多的保单。
保险公司相应,也把更多理赔的车子,送到4S店去,维修赚点钱,我买保险要赚点钱,这个才是4S店主要的盈利方式。
店内买怎么拿到最低价?
车价优惠、赠品够多就可以买保险
其实,卖车的销售员伙计,你也不要太把他怎么样,真的是没有多少提成的。
然后,这个车子便宜1万,还是便宜2万,送出去多少赠品,对他来说影响基本上是,不会有太大的。车价便宜1万,是不是差不多就一年保险了。
所以说销售员,只要你给足够的车价优惠,和实用的赠品的话,我们保险在他这里买,也是可以的。
参加促销活动降低保费
你比如说,中石化这个加油,突然搞了活动,什么充100送100,虽然这100,买的是充的是油钱。
另外一百要去超市去,什么买饼干、买香烟才能用,但是也是不亏的,你买来东西也是真金白银要换的。
要不中石油就过段时间再说,我中石化,先把这个给充充掉,就差不多是这么个意思。
开低购车发票价降保费
还有一种,是相对风险比较大一些些,各位朋友可以酌情考虑的,就是发票开的低一点。
部分车型的这些保费,它是根据汽车的实际成交价,也就是购车发票价来计算的,所以说,这个车价的发票低了,这个车险,也相对来说,是可以更便宜的。
你比如说是一个20万的车子买个全险,这个商业险总保费是7137,你如果发票低开了2万,按照18万来算,你只要6726了,便宜了411块钱,相当于,是送了一箱油钱。
但发票金额会影响重大事故赔偿额
但这里有点注意,如果发生特别厉害的事情,你这个车掉河里、直接撞报废了,它整个车子要赔你的时候,发票的这个金额,就会有影响了。
你开的发票是20万,有可能它按20万来给你赔,你开的是18万,有可能就按照18万来赔了。
根据具体情况考虑
所以说这个是,根据各位朋友,你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来考虑的,你觉得这事,我是不太会摊得上的,给我便宜400块钱,我觉得也可以。
有些朋友说我不相差这400块钱,保险就是买了个平安,这钱不要省 。所以说这个只是一个选项,供你参考一下,不是说,绝对的推荐。
购车发票金额不影响二手车买卖
购车发票,如果你把它低开的话,有些朋友说,这些都还好,我卖二手车的时候,人家看我便宜,卖了我不是吃亏了?
没有吃亏的,二手车的价格,主要是看车子的这个年限、市场的行情和你这个车况的,其实和这个当初买来那张发票写多少,已经几乎没有关系。
保险买贵了怎么办?
谈来谈去谈不好,当初还是想,要么我保险在你这里买,保险我也不找你还价,你车子给我便宜个5千,给我便宜个1万,也是皆大欢喜还不错。
死活不便宜,爱买不买,保险不买,你给我走出去,这样的4S店的确是有的。
保险买贵了当天就可以退
我们没有办法, 为了想要买车,或者说是明天就是要结婚了,就要买个车子了。没办法,花钱了,买了,也是贵的怎么办?
依然是有办法,怎么办?退。
一般全款买车的话,只要这个保险还没有到期,也没有出过险的话,商业险是全部可以退掉的。
如果保险公司坚持不退的话,直接给保监会去个电话,当天下午,就会给你退的。
按天计算保费,无额外手续费
这个车险,它其实是属于财产保险,它是不属于寿险的,它保费其实是一天一天,按天算的。
每天扣掉总保费的1/365,而且它又不需要什么,扣除额外的保险业相关的代理人佣金、手续费什么的,也不会额外多扣钱的。
所以说,我真的是没有办法买来,但是我今天心里不舒服了,我不爽了,是其实是可以退的。我这个保险用了五天,OK,你把360天的钱还给我,是可以做的。
然后我自己外面再去买个保险,反正交强险都一样的,我不用退,也是可以的。
太平洋便宜,人保和平安赔偿服务好
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其实相差蛮多的,主流的这个保险公司,人保、平安、太平洋。
相对来说就是太平洋的保费,相对会便宜一点。理赔和服务,有可能是人保和平安,稍微是舒服点,方便一点,或者某个角度来说,大方一点。
「备胎说车」每天都会给大家一段汽车实用小干货,请关注备胎说车,每天60秒,轻松懂汽车。
南京市民王女士反映说,今年5月9日,她驾驶奥迪A3轿车在途经建邺区吴侯街路口的时候,与一辆奔驰车相撞,事故认定奔驰车车主负主要责任。可是当王女士向奔驰车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主张理赔的时候,却遭遇了很大的阻力,导致她的事故车放在4S店内五十天都没有人维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在这起事故中,奔驰车负主要责任,王女士的奥迪车负次要责任。在车辆的维修过程中,王女士联系上了奔驰车主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南京分公司理赔员。对方建议王女士将车辆送到中升恒岳4S店维修,但4S店对发动机是否能够维修始终没有定论,这让她非常不放心。
随后,王女士提出到其他4S店进行维修,却遭到了理赔人员的拒绝。太平洋保险南京分公司理赔员表示,中升恒岳4S店是太平洋保险的合作单位,对王女士车辆的维修报价金额是7万元,而王女士想要进行维修的万德友4S店则报价11万元,已经超出了定损金额。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规定:保险公司应确保客户自由选择维修单位的权利,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强制指定车辆维修单位。据此王女士认为,自己有权利选择其他4S店进行维修。那么这两家4s店的维修价格为何相差如此之大呢?
南京中升恒岳4S店 工作人员表示, 保险公司给的钱就这么多,他们只能尽量维修,配件能不换就不换。
南京万德友4S店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都是实打实报价,损坏的配件都要更换。
王女士表示,现在令她不满意的主要有两点,一是太平洋保险公司有变相指定维修单位的嫌疑,二是对定损金额双方存在较大差距。为此,王女士特地找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自己车辆进行评估,评估后的维修金额为13万,与万德友4S店的维修报价相近。但太平洋保险公司不予认可。
6月28日下午,记者陪同王女士找到了太平洋保险南京分公司,理赔部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对于车辆维修的原则是:在确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以修复为主,并不是所有损坏部件都要更换。在选择维修单位的时候,他们会推荐有合作关系的4S店,但并非强制。
负责人表示,可能是理赔员解释不当才给王女士造成指定维修点维修的印象,下一步公司会加强这方面的培训。而对于定损金额的问题,公司暂时无法认同王女士提供的评估报告。
王女士表示,她找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具有相应的评估资质,太平洋保险公司的说法实际上是在找借口。法律界人士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和保险公司可以共同委托一家双方都认可的有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对车辆损失情况进行重新评估。
男子新买奔驰发动机进水,4S店拒保,业务员:我们不会强推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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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家在选着购买汽车保险的时候,经过会犹豫哪些险种需要购买和哪些不需要购买,因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保险险种数量太多,会让人选的眼花缭乱外;另外,多选一个险种就意味着要多花一份钱。所以很多人在买汽车商业险的时候只会选择几项基础险种,其他的就不会选择。这样的选择对吗?莫先生只买了基础险种,他后悔莫及,他认为4S店和保险公司没有提醒他有涉水险这个东西。究竟怎么回事呢?大家一起看看吧。
据莫先生告知,他的奔驰C200是才买了4个月左右的新车,前几天因为雨水太多,车子在开到一处涵洞的时候,直接渗水熄火了。莫先生当时拨打了紧急救援电话,车子被拖到了4S店。4S店在一番检修之后,告诉莫先生说,车子的发动机进水了,4个缸都有积水,维修的话需要4万多元。莫先生得知这个消息,人都懵了,他认为4S店应该要给他保修,几番协商之下,4S店方面还是拒绝了他的保修要求。
另外,人寿保险方面也表示不会给莫先生理赔。为什么买了车险,保险公司会不赔呢?因为险种太多,没有买涉水险。莫先生对此很不服气,他找来了记者帮忙曝光这件事情,他认为4S店工作人员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都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并且,莫先生还表示,当时买车险的时候是在4S店进行的,4S店和保险公司两方压根就没有让他选择险种。莫先生坦言,如果知道有涉水险这个险种他一定会买的,因为最近路面积水很多。
莫先生带着记者来到了这家奔驰4S店,工作人员表示,选择险种需要看客户的需求且都是客户自己选择的。电话联系上了人寿保险的业务员,对方表示他们通常都是按照5个基本险卖的,涉水险和玻璃险等是附加险种,全凭客户自己的个人意愿购买的。听到这里,莫先生不认同了,他表示,保险公司至少得提供一个车险险种的清单让他选择,而不是直接就只买5个常规险种。对此保险业务员表示,这都是客户意愿,我们保险公司不会强推任何一个险种。
记者之后联系上了保险学专家,对方表示客户当时没有提出要买涉水险的话,保险公司没有义务要把所有险种都介绍一遍。看来莫先生的这件事情应该是没办法处理的了,只能自己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了。
小编想说的是,之前一个朋友也是没买涉水险,最后车子被保险公司收走,反而赔了更多的钱。不过他应该是通过了特殊关系才做到的。。。。。。 PS:车是二手豪车。不知道这件事情大家持怎样的看法呢?你们觉得莫先生就应该这么认了吗?
4s店买的分期车,保险已经在店里买过,分期还完能拿回绿本吗?
中国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车子作为出行工具,走进了千家万户。有全款、有分期、有豪车、有普通车、有进口车、有合资车、有国产车等等。那么在4s店买的分期汽车,除第一年在店购买保险外,分期完可以拿回车辆登记本嘛?明确一个答案:可以拿到,必须可以拿到!
第一:大家要明白,本身4s店的强行店内购买保险行为就是不合规的,不合法的。很多4s店在消费者购买车辆时会需要消费者在店内购买1-3年保险,而且是全保。不同品牌不同的购买时间,像宝马要求购买3年,奔驰购买1年。如果不购买车子的优惠政策就不一样,或者告诉你没有办法做分期。其本质其实就是通过在店内购买全保,来賺取保险的返点,因为汽车价格目前是高度透明,所以不是靠卖车来賺钱。
第二:消费者正常还贷,那么在这之前你的车款已经被银行或者汽车金融公司借款给你偿还了你的购车款。所以你不欠4s店的钱。你的等级本也是在你贷款的银行或者金融公司作抵押!那么你还清贷款,他们是没有权利扣押你的车辆登记本,凭借银行的还清贷款通知单去拿登记本,然后去车管所解押,这样车子就完全是属于你的咯,可以再次交易!
车主在给爱车买保险时,是否遇到过电子保单、汽车4S店工作人员代为销售车辆保险的情况,一旦发生事故保险理赔,免责条款的问题争议最大。此外,一些私家车变身网约车改变车辆用途,保险理赔也出现很大争议。
如何妥善处理保险合同纠纷案?6月28日,渝中区法院成立全市法院首家保险专审团队,专审保险纠纷案。
奔驰车高速公路遭遇事故
渝中区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王娟介绍,2015年3月,王某将自己的奔驰车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等商业保险,同时购买了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保险期限至2016年5月4日24时止。
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因碰撞、倾覆、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条款中,还有关于发生事故时,无**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责任免除条款。
2016年3月12日21时30分左右,经王某允许的驾驶人许某驾驶奔驰车由重庆往綦江行驶,行驶至兰海高速公路时与客货分道标志牌立柱相撞,造成车辆与路产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巡警部门认定,驾驶员许某承担事故全责。
保险公司认为无行驶证拒赔
事后,奔驰车主王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时,该车行驶证因其他违法行为已被交警部门扣押,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可据此免赔。所以,保险公司不同意赔偿王某的车损及其他损失。
几经协商无果后,王某起诉到渝中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偿车辆维修损失费18万余元。
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该赔
法院认为,关于保险公司辩称奔驰车在发生事故时,车辆行驶证已被交警部门扣押,不具有合法有效的行驶证,符合免赔的情形。但保险公司未举示相应证据证明其答辩意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所以,本案中不具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赔情形,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王娟称,当事人对自己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保险公司对于其主张的免赔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在没有举示证据证明免赔事实发生,也没有举示证据证明其存在其他免赔情形的情况下,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王娟提醒,保险合同双方在发生事故时应注意证据的收集和固定,避免纠纷发生。
保险纠纷案专审团队成立
针对频繁发生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6月28日,渝中区法院成立全市法院首家保险专审团队,专审保险纠纷案。
渝中区法院审委会专委李雪介绍,保险专审团队将集中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含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保险代理合同纠纷、保险经纪合同纠纷等。
李雪介绍,保险纠纷反映的典型问题比较多。比如:主体身份审查不严。特别是涉及电子保单、汽车4S店工作人员代为销售车辆险、为他人购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等情形,保险机构存在未严格核查投保人、被保险人主体身份信息,未严格审核相关投保单是否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签字等情况,不利于权利义务主体的确认。
此外,还存在投保人未如实履行投保告知义务,导致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并拒绝理赔;保险人就免责事由未尽到提示和明确义务,导致免责条款失效而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事故处理不规范,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等情况。
法院建议
规范网约车 免责条款
针对私家车“变身”网约车现象。今年5月,渝中区法院向各保险机构发出设立网约车特别提示制度的司法建议。
渝中区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何琦介绍,司法建议已经提醒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询问投保人该投保车险是否提供网约车服务,如提供网约车服务,因事故发生几率大幅增加,保险公司应及时提醒投保人,额外增投营运类保险项目,从而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保险纠纷。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2018年3月26日15点,人保财险东营市分公司接到一起承保车追尾受损的报案。“是一辆老旧车型的奔驰二手车”,核实该出险车信息时,公司查勘岗工作人员顿时瞪大了眼睛:“不会又是一出‘玩命骗保’的把戏吧?”随即,查勘人员迅速抵达现场,果然不出所料:当事人声称这辆价值30多万元的二手奔驰车已经撞得面目全非,等不及保险公司出现场就拖走了,并且,坚持不到4S店维修,定损准备找价格评估公司估损,等等。
“不让保险公司见出险车辆,拒绝保险公司定损核损,回避4S店正常维修,所有这些反常表现,基本都符合借交通事故诈保骗保的套路”,看透当事人的伎俩后,查勘岗工作人员按照重大案件处置规定,一边向上级公司稽查岗汇报,一边向当地交警部门求援。东营市交警三大队领导听取相关情况后,当即指示路面值勤交警暂缓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责成车主将事故车辆从拆检中心拖到理赔中心定损。在接下来的调查取证中,民警通过传唤当事人做问询笔录,查看行驶监控录像,调取通话记录,确定该案存在人为故意碰撞重大嫌疑。在大量证据面前,当事人终于承认该案系故意所为,同意放弃索赔。
“如果没有东营市交警的强力参与,这起骗保案没准就得逞了,保险公司会因此损失20万元左右”,事后,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理赔事业部副总经理唐军向《中国保险报》记者谈起这起拒赔案例,似乎还心有余悸。毕竟,这种案子他见识了太多太多。他以工作中的实际案例,向记者列举了不法分子利用高档二手车制造事故诈保骗保的种种劣迹。
不少高档二手车在出险后,故意绕开保险公司的正常理赔程序,直接走诉讼打官司,诉讼率超过80%。这些当事人之所以堂而皇之地“隔着锅台上炕”,说白了就是钻法律的“空子”,故意给保险公司“下套”,借交通事故捞“昧心钱”。他们有的是修理厂购买赔案,收集完车主保险索赔相关证件和委托后,瞒着客户代其诉讼,借助生效判决套取保险金;有的是被保险人发生车损事故后,拒绝保险公司定损,自行委托社会评估机构估损,然后到法院起诉,恶意骗取高额保险金;再是个别社会评估机构丧失职业操守,与骗保人形成利益链条,通过高评估多揽活,多收取佣金,甚至相互串通参与利益分配,等等。所有这些不法行为致出险的高档二手车赔付率居高不下,严重侵蚀了国有资产,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唐总还向记者介绍了发生在临沂市的一起典型案例。客户王某驾车出了一次交通事故,本车及三者车合计损失也就在三万元左右。一周后王某去修理厂提车,修理厂工作人员告知该事故保险公司不给赔付,需向法院诉讼,要其提供相关证件签署起诉状。王某一看车都修好了,就没多想,签完字,留下证件就走了。没承想,该修理厂代客户诉讼中,凭借某社会评估公司出具的失实报告,竟向当地法院起诉人保财险临沂市分公司,要求赔偿其本车及三者车损失共计元。
“骗保额数倍于实际损失额。临沂市的案例并非个例,在山东许多地方都有发生,有的地方甚至频率很高,已然已成一种社会公害”,唐总对记者说:“面对这种态势,我们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和各地市分支机构都极为重视,多次出面协调**、法院和保险行业协会等,共商综合治理大计,在前端、中端和后端同步采取应对措施,拉起了治理防范的‘大网’。”
前端承保岗位严把“进口关”。以往,为了方便高档二手车客户投保,公司一般是按照该车使用年限、扣除折旧后的金额承保。但是,一些老旧车型特别是某些有过“硬伤”的高档二手车在转手买卖时价格会压得极低,不法分子购置此类车辆后不久就会伺机人为制造交通事故,然后绕过保险公司的约束、自行诉讼索赔且屡屡得手。如今,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对高档二手车前端承保规定作出调整,即参考同类车型当前市场价,以该车的重置价为依据进行承保,对个别存疑车辆还要上线进行专业检测。这样,既对高档二手车车主正当参保提供方便,又压缩了不法分子的伺机套利空间。
中端主动寻求**交警部门支持和配合,力争让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定损成为绕不过的“槛”。东营市交警部门对此给予充分理解,并与人保财险东营市分公司达成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负有查勘现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义务,同时也享有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权利。有鉴于此,交警在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警后,除了依法明确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还有必要敦促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经由保险公司核定相关财产损失。正是基于这样的共识,才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日后我们将加大与交警部门的共同协作,逐步将这一做法制度化、常态化,并争取在全省系统内加以推广”,唐总如是说。
后端协助法院不断规范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滨州市中级法院**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立案提示书、保险纠纷案件问询书、法律责任告知书的做法,可谓带了个好头。”唐总向记者介绍:“相对于屡屡发生的高档二手车交通事故骗保案,这三份法律文书很有针对性。”
如滨州市中级法院设计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立案提示书,要求申请立案人提供保单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报案记录等证实保险事故真实发生的相关证据;提供原告车主车辆行车证及驾驶人员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告非被保险人的应提供挂靠合同、权益转让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实原告具有保险利益。“最重要的是法院要求提供维修发票及维修明细,注明配件系更换还是维修,以核算车辆维修的实际支出,而不能仅仅提供车辆预损的评估报告;赔付三者损失的,还应提交赔付证明,支付凭证及三者损失依据。”唐总介绍。
此外,滨州市中级法院关于保险纠纷案件问询书和法律责任告知书的设计也颇有“学问”。如保险纠纷案件问询书向当事人提示:涉案车辆是否维修?在什么单位进行的维修?现在车辆由谁使用,如涉及法院组织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能否提供事故车辆进行查勘?如未维修,车辆现停放何处?是否申请法院对车损进行评估?能否保证在案件审理期间,涉案事故车辆保持现状,等等。“在涉及高档二手车事故索赔的诉讼审理过程中,法院对当事人的这些提示有利于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行使诉权,同时对涉嫌诈保骗保者也会起到震慑作用。”唐总对此予以高度评价。
很多时候买车都会给车子买保险,除了国家强制交强险之后,还有很多车险可以选择。不过有些车主不是特别清楚自己要买的什么保险,所以有时候就直接全买了5种基础保险。当车子出事的时候,保险公司却说你没有买到这个保险。自己明明买了5种保险,为什么现在又说没有买呢?
莫先生在今年年后买了一辆奔驰C200,算起来车子才买了几个月的新车,可是最近一直下雨,莫先生对路况判断不是很清楚,在经过一处有积水涵洞的时候,车子渗水熄火了。
车子启动不了,莫先生当时拨打了紧急救援电话,车子被拖到了4S店修检,经过检测之后,4S店售后服务部告知莫先生,车子的发动机进水了,4个缸都有积水。需要大修,维修费用在4万左右。莫先生当时就觉得,自己买的新车就要大修,这个4S店是不是可以保修,但是4S店认为这个手莫先生自己开到水里的,拒绝给他的保修。
而莫先生当时也在4S店购买了保险,他联系了保险公司并车子的清理,但是对方表示:莫先生的车子保险公司不会理赔。原因是没有买涉水险。
莫先生很生气啊,当时自己在4S店买的保险,还买了5种车险,认为业务员并没有跟自己说还有涉水险这一项,是他们没有尽到告知客户的义务。并且自己当时买保险的时候。4S店和保险公司两方都没有让他选择险种。只是他们帮自己买了5种,他觉得如果自己知道有这个涉水险,自己一定会买。但是4S店表示这个是客户自己选择的。
莫先生认为,就算是这样,保险公司应该提供一些车险清单给客户选择,而不是直接购买5个常规险种。随后记者联系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对方回复说:保险公司通常都是按照5个基本险给客户推荐,例如涉水险和玻璃划痕险等附加险都是根据顾客自己的意愿进行购买的,业务员不会进行强行推荐。
莫先生表示自己根本不懂保险,业务员难道就没有义务告知还有其他险种吗?面对这个疑问?记者联系了保险专家,对方表示:如果客户自己当时没有提出来,业务员没有义务把全部的保险项目都介绍一遍。现在出了事情也不能怪业务员没有介绍给你。
所以,你没有购买就不能理赔,4万元的维修费只能是莫先生自己出了。
小编觉得,车主买保险前可以自己通过网络查看,然后跟业务员沟通的时候问确认一遍。对于莫先生这样的事情,只能怪自己咯。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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