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40万到手5万5,小伙深陷套路贷,但幸亏他做对了这一点

首页 > 社会 > 正文 2020-08-25

发表自话题:陷入套路贷怎样处理最佳

套路一环扣一环,小伙惹上大麻烦

近日,一个小伙被“套路贷”坑惨的事儿引发不少人共鸣。一环扣一环的套路,听着都让人心惊。

事情还得从2015年说起:

当年11月,小伙一时急需用钱还债,从朋友那儿了解到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以为有“熟人”关系会靠谱一些,就放心借了50万元急用。只是借了50万,实际到手只有38万,最终实际还款48万,小伙也就没多想。

到2016年1月,当小伙再次借30万周转,却被迫签了50万的空白借款合同而实际到手只有22万时,才觉察到不对劲儿,但白纸黑字没法抵赖,也只能拆东墙补西墙,找其他小贷公司借钱。

结果一来二去,债台高筑,越借欠得愈多。每次借钱的转手手续也越来越复杂。

甚至到了2016年4月,小伙被逼签了140万的借款合同,结果实际到手的只有5万5!

之后的三年,小伙因为无力还债,在小贷公司的威逼恐吓下,不得不离家躲债,甚至一家人都不得安生。被对方一纸诉状告上法庭,都不敢出庭应诉。

套路贷的“洗白”套路,太吓人!

直到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这伙小贷公司被警方彻底打掉,4名犯罪嫌疑人统统落网,像小伙一样被套路贷坑害的借债人才得以胜诉“解放”。

原来,和小伙遭遇类似,这个套路贷犯罪团伙专门靠“熟人”介绍,打着民间借贷的假象“骗”人签借款合同,然后设置“保证金”“砍头息”等方式压缩借款人的实际到手金额。

并恶意销毁借款人在借贷到期前的零星还款记录,通过银行流水形成自己的借款证据,威逼利诱借款人陷入以贷养贷的恶性循环中。

一旦发现借款人再也无力偿还,就一纸诉状,反而将借款人告上法庭,并不断用暴力要债等手段逼借款人还钱。

就这样,这伙儿犯罪嫌疑人靠“套路贷”手段诈骗获得200多万的非法收入。

银行记录成犯罪证据,幸亏小伙留了心眼

而小伙的债务事件能够最终胜诉,也是由于当地检察院和法院排查有关套路贷诉讼时,发现这伙犯罪嫌疑人涉及十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及的债务从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金额总计上百万元,而且都胜诉了!

进一步调查发现,很可能是职业放贷人,并结合小伙这样的收款人提供的种种合同等证据,初步认定是“套路贷”。

而当法院对此类借贷合同纠纷再审期间,这伙人一次次撤诉的行为更让警方提高了警惕,深入调查取证。最终将这伙“套路贷”犯罪团伙“一锅端”!

空白合同不能签,低门槛秒放款无抵押不能信!

针对此事,警方再次提醒,作为借款人,不能抱着捡到大便宜的心理,轻易相信借贷广告里“无抵押”“低门槛”“秒放款”等山茶借贷宣传。

一旦误入骗局,往往被虚增债务、制造多家银行转账流水、故意失联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证据链,逼迫借款人以贷养贷,最终债台高筑,甚至倾家荡产。

遇到这种“套路贷”,只有签合同时多留个心眼,拒绝签条款不清、甚至空白的借款合同,误入骗局后敢于揭发、维权,并积极留存证据,配合司法部门调查,才能避免越陷越深,一再被骗。

往往深陷“套路贷”的借款人不敢揭发维权,都是害怕自己签了白纸黑字的合同,无法维权成功,加上暴力催款让不少人望而却步。

但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无效的5种情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对于有不正当目的的合同,借款人完全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版权提示】放心签电子合同尊重并保护版权。部分图片/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我们处理;若需转载,请联系我们获得授权并标明出处,否则将保留法律追责权利。

标签组:[法律] [社会万象] [法制

上一篇小伙深陷套路贷,借140万到手5万5,但幸亏他做对了这一点

下一篇网上借款陷入高利贷 借款人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热点】

相关阅读

相同话题文章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