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租赁合同作借款抵押惹来一堆烦心事_焦先生

首页 > 社会 > 正文 2021-01-11

发表自话题:不用实名认证的借钱平台

原标题:签订租赁合同作借款抵押惹来一堆烦心事

花80余万元买的二手房,竟然“背有”19年的租约,房子到手还没“焐热”,就被租客拿着租赁协议换锁入住。2020年6月底,三秦都市报以《这个“房东”一下坑了两家人》为题,报道了市民唐先生买房遇到的糟心事。1月5日,“租客”焦先生联系到本报记者大倒苦水。

“这件事当时经媒体报道后,很多网友留言,质疑我与原房东任某联手‘做局’,签下虚假租赁协议,为的是不给人家房子。为此,我想重新还原一下我和任某签租赁协议的经过。”焦先生称,大约在2017年,经朋友介绍,他与任某相识,2018年,对方以做生意为由向他借款40万元,约定还款期限为1年。“我为了有个担保,才与对方签下了19年的租赁协议,想着到时候他如果还不上钱,我把房子出租了也是划算的。”

焦先生介绍,1年后,任某没能如期还款,但表示要出售该套房屋,出售了就能把钱还上,但当时,该套房屋还牵扯一笔银行贷款没有还清,无法交易。“于是,我又垫了16.2万元去帮他还这笔贷款,和他一起办理交易手续,想着尽快把房卖了,我就能把欠款拿到手。”焦先生没想到的是,任某最后独自拿走了这笔钱,还玩起了“失踪”,无奈,他才找上了唐先生,决定讨回房子的使用权。

“唐先生将我和原房东任某一起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我与任某之间签订的租赁协议无效,把房子交给他。”焦先生告诉记者,法院之后组织他们三方进行了调解,任某同意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他后面垫付的16.2万元还给他,他也就同意了在2020年12月15日前将房子还给唐先生夫妇。没想到,现在自己将房子还回去了,任某却未如期给他还款,并且再次“失踪”。

“之前的那40万元,我决定另行起诉走法律程序。现在这16.2万元是法院已经介入调解过、双方都认可的,对方也迟迟不还,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了。”

记者随后尝试拨打任先生电话进行核实。

任先生表示,自己并非不愿意还款,实在是“周转不开,没有办法”,目前正在想法筹款,预计这几天就会还给焦先生,但没法给出具体时间。“别人也欠了我钱,他给不了,我这边也就给不了。”

他同时透露,之前的40万元借款是存有争议的,自己也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笔借款是别人带我去的,我是帮别人才抵押了房子,我也是受害者。6月份卖了房我本来想还钱的,但债权方没有任何表示,而且我房子卖了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最终才没有还款。”他说,这笔钱还同时存在“利息”方面的争议,但自己对焦先生之后垫付的16.2万元没有异议,此前“原本想所有事情都结束后再还”,现在法院已作出判决,他也愿意还款,只是需要一段时间。

本报记者 张晴悦 实习生 吕峰 刘杨闻笛

来源:三秦都市报

标签组:[法律] [法制] [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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