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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量刑如下: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啊是啊啊、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工程质量不达标可以解除合同吗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二、劳动合同转正工资必须要写清楚吗1、应该写转正后工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转正后的工资,有可能转正后的工资也跟试用期一样。2、劳动合同里,可以同时约定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的工资,其中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呢工资标准。3、原则上实习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而试用工资则是必须达到80%,所以在度过试用期之后如果转正的工资的涨幅还没有超过20%的话,那么该公司就属于违约了,这时候需要向公司协商或者申请律援助。而在实习期间有些公司给予的工资比较低的,如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不过实习工资大多不会影响转正工资,转正工资必须是该公司给予在该岗位的正常工资以上。
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刑、无徒刑或者刑。这里所说的“致人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而采用容、挖人眼睛、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人民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务或者提供为权人接受的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前款规定的务清偿或者替代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保的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第三十八条人民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另有规定的除外。
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时已具备符合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如果要约的接受方不完全同意要约而改变了其中的主要条款,就意味着对原来订约条件的拒绝,而是接受方提出了新的订约提议。订立合同的过程,往往是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又再提出新的要约,反复多次,如最后合同关系能成立,总是有一方完全接受了对方的要约内容。
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
3、保证的方式。担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此,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担证责任的重要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4、保证担的范围。保证担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务承担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务、主务的利、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证责任。
在这类合同中,发包人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对项目的全部风险。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多种形式,但目前流行的主要有如下几种: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成本加定比费用合同,成本加资金合同,成本加保证酬金合同,工时及材料补偿合同。(4)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从法律关系上分析,分包有两种情况:1、分别承包,即各承包人均地与发包人建立合同关系,各承包人之间并不发生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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