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打掉一套路贷团伙:以汽车质押贷款为饵 诱车主签空白转押协议

首页 > 社会 > 正文 2020-08-02

发表自话题:不押车不押证的车主贷

说起“套路贷”,现在大家肯定不会陌生了,这种形式的民间借贷害了不少人,其中的套路真是让人防不胜防,如果不慎陷入,小则舍财伤身,大则家破人亡,对社会的危害不言而喻。6月20日,陕西蒲城法院公开宣判了该县首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多名被告被判九年四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检方指控,自2016年以来,被告史伟为获取非法利益,伙同张伟峰、苏亮、仇高峰等人以蒲城县中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掩护,由苏小敏提供资金,长期非法从事汽车质押贷款业务,逐渐形成以史伟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组织。

为达到占用和诈骗勒索他人的目的,史伟利用被害人急需资金,一般不会仔细审查签订贷款协议内容的漏洞,将被害人车辆进行虚假评估,安排张伟峰、苏亮、仇高峰等人短时间内与被害人签订车辆质押合同,其中违约金栏留空白,为之后肆意认定违约,强索巨额违约金制造陷阱。

据法院审理查明,在被害人签订质押合同时,张伟峰等人还让车主同时签订一份空白转押协议和车辆买卖协议。其实这样一来就为他们随意变卖车主车辆准备了所谓的依据。只要车主一办理这些手续,即使是还掉贷款,也会被恶意纠缠,被肆意认定违约,直到把车主钱财榨干榨净。

史伟等人使用的放贷手段完全符合“套路贷”特征,且张伟峰、苏小敏、苏亮、仇高峰等人在史伟的领导下,互有分工,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据查证,史伟恶势力团伙或诱导被害人签订单方面不对等质押合同,或计算高额违约金,或提供资金支持,或催要违约金,共实施诈骗、敲诈勒索11起,非法获利33.64万元。

史伟等人所作所为给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很大的经济、精神压力,侵犯了被害人的合法经济利益,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最终,蒲城法院依法判处史伟有期徒刑九年四个月,并处罚金63000元。张伟峰、苏小敏、苏亮、仇高锋为主要成员,被判处二年至五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7500元至38000元不等。被告人张杨参与了其中一起犯罪,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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