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农村有房的人一定要看!重大利好政策!8.2万户已登记!

首页 > 社会 > 农村 > 正文 2021-07-15

发表自话题:农村户口本贷5万


农村有房的千万要看仔细!

这关系到以后你家房子合不合法是不是“值钱”的问题!

最近,许村镇前进村的村民拿到一本鲜红的本子,上面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几个鎏金大字。▽

有了这本证干啥用?简单说,就是意味着你家的宅基地有了“身份证”农房也可以抵押贷款

现在海宁有多少农户拿到了这本证呢?

截至2018年12月29日,海宁超额完成全年目标,农房不动产确权登记82454户

已经拿到这本证的,或者还没有拿到这个证的,接下来的消息非常重要,看好了!

农房须进行确权登记

2017年6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更多详情可戳件链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2017年8月,海宁市印发了《加快推进农房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什么是农房不动产权证?

简单说,农房不动产权证其实是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和农房所有权证的合体。这两项权证是农民的重要物权,它直接关系到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

网络图

办理农房不动产权证,主要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海宁14万农户将相继拿到农房不动产权证。

房地一体 “一户一档”数字化管理

本次农房不动产权确权工作,主要目的是确认和保障农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所有权,清楚界定宅基地和住房的面积四至界限,依法确认权利主体

整个工作遵循“先地后房”、“房随地走”原则,做到房地权利主体一致。对于登记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将进行整理、装订并完成扫描建库,形成“一户一档”的数字化管理系统。

这里提到的“地”就是指宅基地,“房”是指住房啦。

四至界限是指:房子东、南、西、北四周到什么地方。比如,你家居住的是新村点排屋,那么在农房不动产权证上就会标住出你家两侧的农房和宅地基情况。

这一点主要是更加详细明确了宅基地及房屋的使用情况。

房地一体是指:房子与宅基地主体一致。

报姐用句大白话来说就是,这次的确权工作很细致,你家房子和宅基地在经过农房不动产确权登记后,就是受到了国家的认证,是受法律保护的

而且拥有这本证,可是有很多利益可享受的

拿到证的农户派啥用

2017年11月1日,我市农房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式启动,长安镇的50户农户率先拿到全市第一批农房不动产权证书。

发放仪式现场

这些农户主要长安镇的新民、老庄、褚石三个村的集合新村点。

根据实施方案,从2017年起我市要用三年时间,完成农村宅基地及农房的确权登记工作。到2018年底,登记发证率要达到75%以上到2019年底,登记发证率达到90%以上

此前,斜桥镇华丰村有村民凭农房不动产证,将自己的农房作为抵押,成功向海宁农商银行贷款30万元,做大了自己的生意。▽

“我家房子造了三次,拿到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还是头一回。”华丰村华群小区村民周仁人笑着说,“有了这本证,不仅权益更有保障,还可以通过抵押获得贷款,要做点生意筹措资金,又多了一条新的途径。”

你最关心的农房不动产权证问题

报姐读了大学虽然不是农村户口啦,但是报姐的爸妈、叔叔阿姨都在农村呢,对这本证可是满满期待啊!所以就想知道个究竟,这本农房不动产权证除了上面的用途,还有什么用呢?

问:农房不动产权证有啥用?

答:农村宅基地及住房是农民的重要资产,拥有这本证,拿它去贷款、抵押都是可以的!

这张不动产权证书,跟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外表是一模一样的,只是它写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的所有权

从更深层次来说,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的统一登记,有利于明晰农村产权关系,有利于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有利于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问:父母户口在农村,孩子是非农。父母百年后孩子能继承这个房子吗?

答:可以继承

举个例子

马桥有一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所有权原先是在父母的名下,孩子读大学或其他原因将户口迁出了。

那么,这次拿到的农房不动产权证就归属于父母。在父母去世后,孩子是可以继承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可以转移至孩子名下。只是,因孩子的户口已不属于村集体,在证书有注明“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动产权属继承所得”,则不享有拆除农房重建的权利。(注:宅基地属于村集体)

若这个房子在后续时间里,涉及到拆迁等,按现有政策,孩子可以拿农房置换公寓房,但不能选址重建

问: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手续不全,违法超占超建等情况怎么处理?

答:我市将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形成统一全面详细的登记发证流程和规范表式,同时也会对一些实际碰到的问题进行梳理明确。

原则上,农民违法占用宅基地或违反村镇规划建房的,按照“三改一拆”工作相关政策进行处置

对于一些超占超建等历史遗留问题,则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73号)文件执行。

政策分四个时段明确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政策。

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在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按现有实际建筑面积确定房屋所有权。

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93年11月1日《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前,在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上,根据已确定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面积确定房屋所有权;对超过已确定宅基地使用权范围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确定房屋所有权。

1993年11月1日《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后至2014年3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破解农民建房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6号)文件出台前,在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对在已确定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房屋,补办村镇规划审批手续后,按照村镇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确定房屋所有权;对超过村镇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以及超过已确定宅基地使用权范围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确定房屋所有权。

2014年3月27日后,农民违法占用宅基地或违反村镇规划建房的,一律按现行政策处理。

问:有了这个证,以后农村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答:不可以因为农村房子的土地所有权还是属于集体。

这些问题你需要知道

一、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是农民的重要物权,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切实保护农民合法财产权益的重要手段,是深化农村各项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

二、去哪里办理农房不动产登记?

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的农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具体由各镇(街道)统一组织村、国土所(分局)、村镇建设办等部门实施,由国土所(分局)登记。农村居民朋友只需向所在村(社区)递交申请材料,由村(社区)统一报送镇(街道)集中办理。

三、申请农房不动产确权登记要提供哪些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户主)身份证、所有家庭成员户口簿;

3.宅基地来源证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或村民建房审批材料证书,使用证遗失的填写遗失声明,1987年以前建成无用地审批来源的提供情况) ;

4.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房屋符合规划证明、房屋竣工证明;原有房产证提供房产证,遗失的填写遗失声明);

5.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6.门牌证及其他材料。

四、农房不动产权利主体如何认定?

农房不动产权以家庭户为单位申请登记,登记为某某某(户),与国有土地城镇住房不同,产权证上不体现其他家庭成员姓名。

登记主体原则上以宅基地审批时或者宅基地登记时的户主,或者是确权登记时户口簿登记的户主。如果需家庭内其他成员作为登记户主的应提供全体家庭成员签字认可的《农房不动产登记权利主体约定书》。

五、办理农房不动产登记要收费吗?

为减轻群众负担,目前农房不动产确权登记不向群众收取费用,由政府全额支付。

六、办理了农房不动产登记,对购买商品房时缴税有影响吗?

根据国家目前税收政策,购买城镇住房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并以国有土地上拥有的住房套数作为计税依据,农村住房不列入计算范围

七、农房和商品房的不动产证有什么不同?

农房不动产证与商品房不动产证一致,内页的栏目设置也相同,但注明内容有所不同。其中,“权利类型”为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批准拨用/自建房,“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住宅,在“面积”一栏则注明土地使用权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

八、哪些宅基地和房屋按规定不能登记发证?

1.土地或房屋权属有争议未解决的;

2.违法建筑或非法占用土地的;

3.一户两宅或建新不拆旧的;

4.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房的;

5.其他依法不予登记的。

新的一年开始了

还没有这个证的农户

2019年密切关注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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