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 东营一恶势力集团主犯被判14年_杨建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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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自话题:陷入套路贷怎样处理最佳

原标题:放高利贷 东营一恶势力集团主犯被判14年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4日讯近日,由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建帅等七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通过远程视频一审公开宣判。

2012年至2018年期间,为谋取高额利益,被告人杨建帅等七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德立信仙河分公司或杨建帅个人名义向不特定多人发放月息10%以上的高利贷,诱使或者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者“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高借贷金额、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借助诉讼、仲裁手段占有他人财物,多次以暴力、威胁或者以“软暴力”的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杨建帅等人系恶势力犯罪集团向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开庭审理期间,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束斌出庭支持公诉,河口区人民法院院长曹志海担任审判长。在历时2天的庭审期间,多名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审理。

该案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牵头的专案组,在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之前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就侦查取证问题,提出检察意见,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本案开庭审理过程中,有3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定,以杨建帅为首的犯罪组织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判处被告人杨建帅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五千元。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等罪名,分别判处其他被告人一年零六个月至七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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