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诈骗500多万!厦门中院一审宣判!大快人心!

首页 > 社会 > 法制 > 正文 2020-08-01

发表自话题:审核简单的小额借款500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假借民间借贷或收购房产之名

实施诈骗、寻衅滋事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犯罪行为

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诈骗金额高达元!

厦门这个人人喊打的

“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

终于栽了!

2019年4月23日至8月16日,以蔡某键为核心的11人“套路贷”恶势力集团犯罪分子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或自行投案。2020年4月2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天上午,厦门中院通过“隔空”连线看守所对本案进行一审宣判。

厦门广电抖音视频

判决结果来了!最高罚款70万!

集团首要分子蔡某键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其余10名被告人中,5名主犯被判处十三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5名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另对蔡某键等四名被告人并处罚金四十万到七十万元。

“套路贷”到底有哪些“套路”?

01

假借民间借贷之名

该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行规”等虚假理由诱骗被害人签订空白借款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及办理房产全权委托公证手续,通过实际控制被害人银行卡及网银U盾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恶意垫高借款本金,占有被害人本金利息之外财产,并以介绍费等名义向被害人收取费用。

图片来源/东方IC

02

假借收购房产之名

该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收购房产之名,诱骗房屋产权人办理房产全权委托公证手续、签订空白借款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并实际控制其银行卡及网银U盾,在房屋产权人未知情的情况下,将被害人购买涉案房产支付的相应购房款据为己有。

03

“软暴力”索债行为

当被害人无力偿还虚高债务和高额利息时,该犯罪集团通过实施张贴海报、拉挂横幅、播放高音喇叭、更换门锁、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违法犯罪手段,逼迫被害人归还虚高债务或高额利息,或通过实施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恶意侵占被害人房产,擅自将房产改装后非法出租获利或直接自行居住。

“套路贷”的本质是

犯罪分子非法侵占被害人

及其近亲属的合法财产的犯罪行为

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寻衅滋事罪等犯罪

生活中该如何防范套路贷呢?

1.选择银行或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借款。

2.增强防范意识。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防止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重要证件被不法者利用,对“无审核、无抵押、迅速放款”的贷款广告保持警惕。

3.树立证据意识。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不要随便签下高于借款额的借条,如果资金已经进入账户,贷款机构或者贷款人又以其他名目要求以现金收回的,就更要提高警惕。

4.如遇有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非法放贷或者身陷套路贷的情况,应及时报警,以利于公安机关及时掌握线索,收集固定证据。

快提醒身边的朋友

擦亮双眼

警惕“套路贷”!

来源:厦门广电 记者/肖鑫 林军 视频/实习编辑李书勤 整理自厦门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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