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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民间借贷日趋活跃,为企业和个人融资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套路贷”这种新型犯罪。
“套路贷”案件办理中
2020年7月17日、20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等36名“土土金服”套路贷案件被告人以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2015年6月以来,被告人王某、金某等人共同出资,纠集被告人袁某某、董某某等30余人,成立了浙江土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经营民间借贷为名,实际上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以车辆低息抵押贷款名义引诱被害人前来“贷款”,从中以“保证金”、“服务费”、“GPS安装费”、“流量费”等名目向被害人收取费用,再以被害人还款逾期、二次抵押等为借口肆意认定违约,将被害人抵押车辆拖走,并以此相要挟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违约金”、“拖车费”等费用,从中攫取巨额违法所得,逐步形成了以王某、金某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袁某某等人为参加者的结构稳定、层级分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期间,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省内嘉兴、金华等市开设“分公司”,继续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诈骗、敲诈勒索300余名被害人共计1200余万元,严重破坏相关县市民间借贷市场秩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扫黑除恶,鹿城温馨提醒
01什么是“套路贷”?
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现象,“套路贷”并没有法定的概念。故从“套路贷”行为多元化,可能触犯多个罪名的特征来定义,“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02“套路贷”常见套路有哪些?
1.组建借贷公司或网贷平台。黑恶势力通过组建借贷公司或网贷平台进行企业化运作,披上合法外衣从事非法活动,取得被害人的信任。
2.虚假宣传、寻找作案目标。黑恶势力依托于设立的借贷公司或网贷平台,通过朋友圈文章、中介熟人介绍或路边小广告的方式,以放贷快、无抵押及无风险等噱头进行广泛撒网,寻找作案目标。
3.签订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黑恶势力会以按行业规矩、保证金、违约金以及服务费等名义与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的阴阳合同,并且通过制造银行流水的假象,以现金的方式收取虚高部分借款。
4.肆意认定违约。黑恶势力往往单方肆意认定违约,利诱借款人再次借款以进行平销旧账,从而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5.软硬兼施进行讨债。黑恶势力会通过暴力或软暴力等方式向被害人索讨债务,具体表现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手段。
03如何防范被“套路”?
1.远离非法放贷人。社会上五花八门的借贷机构,打着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等旗号非法放贷,实际上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从事放贷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大家应自觉远离这些非法放贷人,切莫因放款快速、无需抵押等上当受骗。
2.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在使用各类APP及登录网站时,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切莫随意填写个人信息,防止被犯罪分子利用。
3.注重保护人身安全。提高警惕,尽量选择在公共场所与出借人见面,如果前往出借人指定的地点见面,尽量与男性同伴前往或者事先告知家人。
04被“套路”了怎么办?
1.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涉及黑恶势力犯罪,可拨打扫黑除恶举报电话110或0577-进行举报。
2.注意保存证据。注意留存和备份自己与犯罪分子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借款协议、收条、借条等各类证据,报案时一并向公安机关提交。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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